发布机构: 虹口区商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6-10
虹商务〔2022〕6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虹口区促进海内外优秀人才集聚的意见>的通知》(虹发改规﹝2021﹞6号)、《虹口区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实施办法》(虹府规〔2022〕1号)、《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虹口区支持总部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虹发改规〔2021〕4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集聚,加快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现就开展2021年度我区现代商贸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中高层创新创业人才和产业人才房租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所在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在虹口区设立的,2021年度区域经济贡献不低于300万元的现代商贸业、战略性新兴企业;市级总部型企业;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企业。
(二)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低于3年;
2.在企业中担任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中高层专业人才,或为专业技术(研究)带头人;
3.本人及其配偶在上海无自有住房。
二、支持标准
(一)经认定,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总部型企业,按比例给予安家费或购房补贴。
(二)经审核认定,按照不超过实际租房租金的1/3给予补贴,每人月租金补贴不超过1500元;在虹口租借自用住房的,按照不超过实际租房租金的1/3给予补贴,每人月租金补贴不超过3000元。
(三)补贴年限不超过劳动合同期限。每人补贴总年限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申请人所在企业2021年度经济贡献证明材料;
4.个人基本情况表;
5.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
6.劳动合同、任命书(任职证明)、业内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
7.税务局虹口分局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8.申请安家费或购房补贴的,还需提供企业扶持政策申请文件等复印件;
9.申请租房补贴的,还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及2021年度房租发票等复印件;
10.申请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方式。
2022年7月15日前,企业将上述申请材料一套(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至区商务委,所有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三)联系方式。
虹口区商务委企业协调服务科
地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1305室
联系电话:25658324 25658337
附件: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个人基本情况表
虹口区商务委员会
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虹口区财政局
2022年6月10日
附件:
1.虹商务【2022】6号附件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doc
2.虹商务【2022】6号附件2:个人基本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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