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10-09
虹科委〔2021〕13号
附件: | 1.上海市虹口区产学研合作项目认定申请书.docx 2.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docx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助力科创中心建设,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打造技术创新联盟,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依据《虹口区产学研合作项目实施意见》(虹科委规〔2019〕3号)的规定,现将申报2021年度虹口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支持对象。 在虹口区内注册且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 (二)执行期限。 2021年01月0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三)申报主体资质条件。 1.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 2.上年度的科研投入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营业务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比例不低于5%; (2)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比例不低于4%; (3)主营业务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等); 4.资产负债率低于70%; 5.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签订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合同或协议; 6.产学研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化、产业化前景; 7.具有科学合理的运营、管理和研发团队,较为完善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灵活的创新激励机制,良好的信用等级和诚信记录。 二、政策扶持 (一)虹口区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资金按不超过产学研项目建设总投资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家,资金采用分期拨付的方式,立项后首期拨付60%,验收通过后拨付余款; (二)资助资金用于围绕产学研合作开展的科研活动,如技术攻关、关键技术的二次开发、企业技术中心(实验室)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市场策划、技术咨询等创新活动。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 企业需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五份、电子文档一式一份,相关要求如下: 1.《上海市虹口区产学研合作项目认定申请书》(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产学研合作的合同或协议。 4.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会计报告。 5.其它辅助材料:获得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列入国家、地方科研计划项目证明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成果(产品)的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材料;IS0质量体系、环境体系等认证证书;企业信用等级证明;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发、销售等有关合同;特殊行业的相关许可证;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二)申报要求。 1.上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财务审计报告和会计报告,按顺序装订。 2.请使用A4纸打印胶装,加盖单位骑缝章。 3.申报材料接收地址:飞虹路380号2号楼科委112室,hkgq@shhk.gov.cn。 4.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四、立项公示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经专家组联合评审通过后,将在“上海虹口”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公式无异议的项目正式列为2021年度虹口区产学研合作项目,并签订立项协议及任务书。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杨宁 薛秀娟 电 话:25015325 25015321
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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