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虹口区商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2-12
虹商务〔2018〕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虹口区调结构转方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虹发改〔2015〕35号)文件规定,现将2018年虹口区调结构转方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第一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15-2017年获得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资助的项目。
二、支持标准
经认定,最高给予1:1的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以下纸质材料各一份(加盖骑缝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获得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资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市级资助资金到账凭证复印件;
4.调结构转方式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格式文本,下载地址:登录邮箱hkswwxz@126.com,密码123456abc,至“文件中心”下载)
四、材料受理
1.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月28日
2.受理单位:
虹口区商务委都市产业科 飞虹路518号1305室
3.联系人:
田 晶 25658338 13917025050
刘 成 25658308 13918437376
电子邮箱 hkswwcyk@126.com
虹口区商务委员会
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虹口区财政局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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