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新兴产业重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虹口区商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3-06

虹商务〔2018〕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考核本区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促进项目按时峻工,加快发挥项目的投资效益,依据《虹口区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的意见》(虹发改〔2015〕42号)、《虹口区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的实施意见》(虹发改〔2015〕33号)的有关规定,自即日起开展2018年度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包括以下项目:

1.上海材料研究所“特种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制品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见《虹口区商务委员会关于2016年虹口区新兴产业重点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虹商务〔20171号)。

2.上海绿能高科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斯特林医用移动冷藏特种装置产业化”项目,见《虹口区商务委员会2012年虹口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评审结果通知》(虹商务〔201273号)。

二、验收部门

虹口区商务委为验收组织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外部专家开展验收工作(包含审查书面验收材料及查看项目现场),验收结果以正式文件告知项目承担单位和相关部门。

三、验收材料

1.虹口区新兴产业重点项目验收报告,包含以下内容: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考核指标及完成情况,项目投资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虹口区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实施框架协议书。

3.由第三方出具的,明确描述项目考核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4.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5.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保验收意见文件。

6.其他证明材料。

四、材料提交

1.电子材料:于2018年6月30日前发送至hkswwcyk@126.com

2.纸质材料:所有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具体册数和送达地址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飞虹路518号1305室

联 系 人:田晶  25658338  13917025050

 

 

 

 

虹口区商务委员会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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