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虹口区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8-04-17
虹环保〔2018〕12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虹口区调结构转方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虹发改[2015]35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本区的污染减排,更好地提升环境质量,现开展2018年本区污染减排(油烟气治理)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为在本区营业中产生油烟气污染,根据环保相关法律规定,实施油烟气净化设备及配套设施的更新与改造,并达到相关要求的单位。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支持标准:
经认定,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污染防治情况(单位基本情况及污染治理过程,包括厨房平面图、炉灶基本资料);
4、污染治理设备资料(设备订购合同、发票复印件,及运维合同);
5、其它材料。
四、申报方式:
1、各相关单位按申报材料要求向上海市虹口区环境保护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套,并由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2、申报时间:常年受理,集中申请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虹口区环保局综合管理科 张良亮
电 话: 25658556 地址:飞虹路518号1205室
附件: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虹口区环境保护局 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虹口区财政局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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