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4-17
虹科委〔2018〕22号
区相关单位:
根据《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虹发改〔2015〕37号)精神,为加快提升我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现就区内2018年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并纳税在本区的企业;
(二)使用或提供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仪器设备的单位。
二、支持标准
经认定,对使用平台仪器设备的,按使用费(创新券)50%给予补贴;对提供平台仪器设备使用的,按市级补贴1:1匹配扶持。
三、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使用或提供平台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四)使用或提供平台仪器设备的发票凭证复印件;
(五)市级补贴资金到账证明;
(六)申请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方式
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区科委科技企业科。
五、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集中审核。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新霞
地 址:飞虹路518号2号楼科委112室(科技企业科)
电 话:25015326
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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