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虹口区2018年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4-17

虹科委〔2018〕22号

区相关单位:

根据《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虹发改〔2015〕37号)精神,为加快提升我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现就区内2018年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并纳税在本区的企业;

(二)使用或提供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仪器设备的单位。

二、支持标准

经认定,对使用平台仪器设备的,按使用费(创新券)50%给予补贴;对提供平台仪器设备使用的,按市级补贴1:1匹配扶持。

三、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使用或提供平台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四)使用或提供平台仪器设备的发票凭证复印件;

(五)市级补贴资金到账证明;

(六)申请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方式

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区科委科技企业科。

五、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集中审核。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新霞

地 址:飞虹路518号2号楼科委112室(科技企业科)

电 话:25015326

 

 

 

 

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4月12日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