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4-17
虹科委〔2018〕26号
各产业园区:
为了推进我区产业园区建设,拓展创新创业空间载体,促进产业集聚和能级提升,提高园区经济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依据《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虹发改委﹝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特发布本公告。
一、申报要求
申请专项扶持对应的产业园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区认定的产业园区;
(二)产业园区文化创意产业、科技产业类企业集聚度(以面积计)不低于50%;
(三)产业园区企业税收落地率(税收落地企业面积/总面积)不低于50%;
(四)产业园区企业年度区级税收不低于500元/平方米。
以上(二)、(三)、(四)条件对应指标值,为扶持对象第一次申请专项扶持的指标值;扶持对象第二次申请专项扶持时,对应条件的指标值依次为60%、55%、750元/平方米;第三次及以后,依次为70%、60%、1000元/平方米。
二、支持标准
根据园区基本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入驻企业区级贡献占园区总区级贡献的比例、上市企业总数、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经园区办认定的配合市区两级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产业园区信息管理平台维护情况、参加市区有关会议,完成交办工作情况等内容,对园区进行综合评价和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园区运营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申报方式
申请的园区向区科委递交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申报时间
截止日期:2018年4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虹口区科委 马彦欣 25015319
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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