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虹口区商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7-10
虹商务〔2018〕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促进本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技术创新、转型发展,根据《虹口区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的意见》(虹发改〔2015〕42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8年度虹口区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注册在虹口的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二)项目符合国家、上海市和虹口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支持先进制造、重大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等领域的产业化创新和产业公共平台项目。项目应具有技术先进性、行业领先性、商业模式创新性和示范带动性,并具有明确的达纲验收量化标准。
(三)项目需为在建或拟建项目,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不得超过50%,拟建项目应基本具备项目建设条件,并于申报当年启动建设。
二、支持标准
对通过评审的虹口区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项目投资额30%的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虹口区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一);
(二)《虹口区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二);
(三)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四)企业前两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建设场地使用证明;
(六)项目资金证明;
(七)其它材料。
四、申报方式
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hkswwcyk@126.com邮箱内,纸质版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五、申报时间
2018年7月10日至8月10日。
六、联系方式
材料送达地址:飞虹路518号1305室
联系人:施 洋 25658349 17301710527
附件:1.《虹口区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申请表》
2.《虹口区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申请书编写提纲》
(附件可至虹口区商务委员会网站下载:虹口门户网站http://www.shhk.gov.cn/shhk/-信息公开-区商务委)
附件: | 1.附件:新兴产业专项申请表和提纲.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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