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请(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机构: 虹口区商务委 发布日期:2018-08-06

虹商务〔2018〕4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虹口区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的意见》(虹发改〔2015〕42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培育我区新兴产业建设和发展,现将2018年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请(第二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注册在虹口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申请专项资金支持:

1.新认定的2018年虹口区“四新”示范企业;

2.虹口区新兴产业重点项目验收通过的项目单位。

二、支持标准

1.2018年虹口区“四新”示范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虹口区新兴产业重点项目:按计划项目支持金额给予拨付。

三、申报材料

以下纸质材料各一份(加盖公章)

(一)虹口区“四新”示范企业。

1.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

3.获得虹口区“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证明文件。

(二)虹口区新兴产业重点项目。

1.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

3.项目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4.项目首笔资金到账证明。

四、材料受理

1.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8月30日

2.受理单位。

虹口区商务委都市产业科   飞虹路518号1305室

3.联系人。

施  洋  25658349  17301710527

电子邮箱    hkswwcyk@126.com

 

附件: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下载地址:登陆邮箱hkswwxz@126.com ,密码123456abc,至“文件中心”下载)

附件: 1.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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