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虹口区创新创业载体周边环境配套和内部环境升级改造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8-16

虹科委〔2018〕30号

各产业园区:

为了推进我区产业园区建设,拓展创新创业空间载体,促进产业集聚和能级提升,提高园区经济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依据《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虹发改委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8年虹口区创新创业载体周边环境配套和内部环境升级改造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和支持标准

(一)经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区级产业园区,实施载体周边环境配套改造建设的项目,经认定,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资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如园区周边绿化,停车位,房屋抗震加固,公共道路改善以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的改造建设等。

(二)经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区级产业园区实施内部环境升级改造建设的项目。经认定,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资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20万元,同一载体五年内仅资助一次。如园区内部公共配套设施的完善,包括生活环境提升:如食堂建设;工作环境提升:如公共展示区,公共会议室的建设;信息化环境提升:如信息服务共享平台的建设以及其他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等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企业情况明细表;

(三)营业执照;

(四)载体认定材料;

(五)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六)项目建设情况报告;

(七)项目审计报告;

(八)申报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方式

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受理时间

常年受理,集中审批。

五、联系方式

地 址:飞虹路380号  虹口区科委。

联系人:顾琮    电  话:25015319。

 

 

 

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