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虹口区区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4-03
虹质奖审办〔2019〕1号
各有关单位: 虹口区区长质量奖是虹口区人民政府设立的质量荣誉,主要表彰在质量发展、品牌建设和经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组织和个人,具体根据《虹口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虹府规〔2018〕1号)进行。组织和个人按照“自愿申请”原则免费参评,获奖组织和个人将获区政府表彰奖励。现就2019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 二、申报对象 在本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的组织;在本区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个人。 三、申报条件 详见《虹口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组成。 (一)组织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虹口区区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根据GB/T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撰写,并对组织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过程予以说明,字数不超过3千字; 3.自我评价报告。申报虹口区区长质量奖金奖及虹口区区长质量奖银奖制造业、服务业、其他类别的组织根据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申报虹口区区长质量奖银奖“小企业类别”的组织根据DB31/T 1009—2016《小企业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编写;申报虹口区区长质量奖银奖“创新单项类别”的组织根据《质量创新单项奖自评报告要求》编写。字数不超过5万字。 4.证实性材料。凡在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需证实的都需要提供证实性材料,包括申报组织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表、环保守法证明、上市公司年报、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的,请做书面说明。 (二)个人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个人应如实、完整地填写《虹口区区长质量奖个人奖申报表》; 2.个人概述。根据DB31/T 598—2012《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附录C的要求撰写。字数不超过3千字; 3.自我评价报告。根据DB31/T 598—2012《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自我评价和说明。字数不超过3万字; 4.证实性材料。凡在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需证实的都需要提供证实性材料,包括申报个人从事重要质量工作取得实效的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的,请做书面说明。 以上申报材料中1、2、3需合并成册,证实性材料单独成册,普通A4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行距1.5倍。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 申报组织或个人应于2019年5月15日前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虹口区区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光盘(含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证实性材料需准备原件以备核实。 (二)推荐 1.推荐机构应对申报组织和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把关,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为倡导“工匠精神”,推荐机构宜优先推荐中、基层质量工作者,高层领导和中、基层质量工作者的推荐比例原则上为1:1的比例。 3.推荐机构应于2019年5月1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虹口区区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管理办法、评价标准、申报表等资料可登录虹口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hk.gov.cn)“政务公开”“部门/街道信息公开”“市场监管局”栏目下载获取。 (二)有关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连西路296号225室 邮政编码:200083 联 系 人:刘俊炜 联系电话:51851126 电子邮箱:hkzhiguan@163.com
虹口区区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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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pdf2.《小企业卓越绩效评价标准》.doc3.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pdf4.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pdf5.创新单项奖评审要点(试行).docx6.虹口区区长质量奖个人申报表.docx7.虹口区区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docx8.虹质奖审办2019-1关于开展2019年度虹口区区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9.质量创新单项奖自评报告要求.docx10.20190404142837140001.p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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