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4-19
虹科委〔2019〕4号
区相关企业:
根据《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虹发改规〔2019〕16号)精神,为鼓励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壮大,现就2018年度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奖励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并纳税在本区的企业;
(二)2018年度新认定、再次认定或迁入本区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在本区有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支持标准
经综合评估,对新认定及迁入本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四)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五)企业2018年度经济社会效益情况报告及未来发展规划;
(六)申请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方式
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区科委科技企业科。
五、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集中审核。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新霞
地 址:飞虹路518号2号楼科委112室(科技企业科)
电 话:25015326
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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