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虹口区中高层金融产业人才房租补贴申报的通知

发布机构: 虹口区金融工作局 发布日期:2019-10-28

虹金〔2019〕25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虹口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集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试行)》(虹委办〔2015〕44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集聚,加快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现就开展2018年本区金融产业人才房租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所在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所在企业属于金融服务业,税务登记在本区,且2018年度区域经济贡献不低于300万元。

2.经认定的地区总部、外资研发中心、高成长型总部、总部型特征企业及国际组织(机构)等各类总部型金融企业以及区政府审批同意给予人才租房补贴的重点金融企业。

3.经“一行二会”批准或经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设立的金融服务企业。

(二)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在企业中担任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中高层专业人才,或为专业技术(研究)带头人,或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中高层创新创业人才;

3.享受本区房租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

二、支持标准

经审核认定,按照不超过在本市实际租房租金的1/3给予补贴,每人月租金补贴不超过1500元;在虹口租借自用住房的,按照不超过实际租房租金的1/3给予补贴,每人月租金补贴不超过3000元。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3.所在企业上年度经济贡献证明材料或设立金融企业的批复/备案文件;

4.个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劳务合同、职务证明或业内资格证书复印件;

5.税务局虹口分局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6.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及2018年度房租发票等复印件;

7.申请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方式

上述申请材料一套(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区金融工作局,所有复印件需盖公章。

 (三)联系方式

虹口区金融工作局产业集聚科

电话:25658809、25658892

地址:飞虹路380号3号楼205、207室

  (四)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22日。

 

 

                虹口区金融工作局    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虹口区财政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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