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虹口区区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2-2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虹口总体质量水平和城市核心竞争力,激励引导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充分发挥质量、标准和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推进品牌建设,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沪委办发〔2020〕26号)、《虹口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虹府规〔202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2024-2025年度虹口区区长质量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根据《上海市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虹口区2024年度评比表彰项目批复意见的函》(沪功勋办函〔2024〕13号)文件精神,2024-2025年度虹口区区长质量奖设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成果。 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分“区长质量奖金奖”和“区长质量奖银奖”。其中,区长质量奖金奖获奖组织总数不超过3个,区长质量奖银奖获奖组织总数不超过10个。 先进质量管理成果分“区长质量奖个人金奖”和“区长质量奖个人银奖”。其中,区长质量奖个人金奖不超过1个、区长质量奖个人银奖不超过1个。 上述获奖数可少额或空缺。 二、申报对象 依法在虹口区注册登记的组织;在虹口区从事质量工作或者为虹口区质量工作做出贡献的自然人。 三、申报条件 申报虹口区区长质量奖的组织,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生产经营3年以上。 (二)符合国家和市、区有关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证照。 (三)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行业特色,质量工作成绩显著,持续改进效果强。 (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在上年度处于本市或本区同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社会贡献;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3年未发生亏损(政策性亏损除外);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近3年无重大质量投诉,无严重失信行为。 申报虹口区区长质量奖的个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区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3年以上。 (二)有较强的质量创新和改进意识,在质量管理或实践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经验和成果;对形成组织质量文化、提高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推动本区产业工艺和技能改进等做出重要贡献,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具有榜样作用,具有社会影响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申报个人如为组织最高管理者,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近3年无重大质量投诉,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申报评定程序 (一)推荐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通知要求,于2025年4月30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虹口区区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资格审查。区审定办组织评审组对申报组织和个人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通过审查的,区审定办向社会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资料评审。5年内曾获得中国质量奖或市级政府质量奖的申报组织或个人,可直接进入资料评审。 (三)资料评审。评审组根据评审规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组织和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资料评审报告。区审定办根据资料评审报告,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现场评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进入现场评审。 (四)现场评审。评审组根据评审规则,对列入现场评审的组织进行现场评审,对个人所属组织(工作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形成现场评审报告,提出申报组织或个人质量管理方面的优势和可改进之处。 (五)综合评价。区审定办组织评审组,根据评审规则,在对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和个人的申报表、资料评审报告、现场评审报告等材料进行详细审查、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总结提炼申报组织或个人的先进质量管理经验。 (六)审定公示。区审定办结合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综合评价情况,提出获奖推荐名单,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请区审定委审议。区审定委审议获奖推荐名单、决定拟获奖名单。由区审定办组织向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后,按照规定程序提请区政府批准。 (七)表彰奖励。区政府发文表彰虹口区区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组成。 (一)区长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申报材料 1.申报表。各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上海市虹口区区长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 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千字; 3.自我评价报告。对照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说明;其中,医疗机构根据DB31/T 1153《医疗机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编写;小企业类组织根据DB31/T 1009《小企业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编写;尽量使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3万字。 4.证实性材料。凡在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实性材料,包括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表、营业执照、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材料的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的,请做书面说明并盖章。 (二)区长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申报材料 1.申报表。各申报个人应如实、完整地填写《上海市虹口区区长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成果(个人)申报表》; 2.个人概述。内容根据DB31/T 598《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附录C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千字; 3.自我评价报告。根据DB31/T 598《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自我评价和说明。字数不超过1万字; 4.证实性材料。凡在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实性材料,包括个人从事重要质量工作取得实效的证实性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中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我评价报告需合并成册,证实性材料单独成册,普通A4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行距1.5倍。电子版申报材料(U盘)需提供word版本和含盖章扫描件的PDF版本。 (四)申报材料提交 申报组织或个人可直接报送申报材料,也可经各推荐单位盖章推荐后报送。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U盘电子申报材料(含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积极引导。 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等应结合实际情况,广泛动员行业内、辖区内的优秀组织和个人积极参评虹口区区长质量奖,做好申报组织和个人的培育及宣传工作。 (二)择优推荐,选树标杆。 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等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审核被推荐组织和个人的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对象在虹口区内或者其同行业内处于领先进位,具有标杆示范作用。有关管理办法、评价标准、申报表等资料可登录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shhk.gov.cn)查询获取。 (三)加强监督,严守纪律。 虹口区区长质量奖评审过程透明、公开,接受媒体、相关社会组织代表及群众的监督。申报、评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和标准。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评审过程不向申报组织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七、其他事项 (一)区审定办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连西路296号225室 联 系 人:方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51851128、51851126 (二)申报材料寄送方式。 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296号225室。
附件: 1.《虹口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2.相关标准 3.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4.《上海市虹口区区长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组织)申报表》 5.《上海市虹口区区长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成果(个人)申报表》
虹口区区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 |
附件: 《虹口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pdf虹口区区长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成果(个人)申报表.docx虹口区区长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组织)申报表.docx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pdf相关标准.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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