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 发布日期:2019-10-30
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合作交流,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沪奉农委【2019】7号)的要求,对2019年部分B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区级以上龙头企业,参加境外、全国以及上海市内展示、销售本地农产品,给予适当会展补贴。现将补贴名单及补贴金额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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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
2019年10月30日
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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