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奉贤区庄行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05-06
各经济园区、相关部门:
一、适用项目及申报要求
(一)区级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配套资金扶持
(适用于区级需镇配套72%的项目,如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小巨人等)
1、企业上年度纳税50万以上或产值2000万元以上;
2、扶持企业上年度缴纳税收中的镇实得部分大于配套资金;
3、年内多次申请扶持的,要求企业上年度缴纳税收镇实得部分大于其年内累计配套资金。
(二)科技创新项目镇级资金扶持
(适用于为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科技水平等扶持项目)
1、企业首次认定高新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2、企业获得股交中心挂牌E板、Q板的给予4万元奖励;
3、扶持企业上年度缴纳税收中的镇实得部分大于配套资金;
4、年内多次申请扶持的,要求企业上年度缴纳税收镇实得部分大于其年内累计配套资金。
二、申报流程
1、申报第一类区级项目的,打印项目申请表提交至镇经济发展科;申报第二类科技创新项目镇级资金扶持的,填写项目申请表(附件1),提交至镇经济发展科汇总。
2、镇经济发展科征询所属园区意见后,报镇领导审批。
3、对于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由所属园区做好解释工作;园区也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科技含量、成长空间等),通过一事一议,向镇政府提出推荐申请。
4、如审批通过,申报第一类区级项目的,准予盖章推荐;申报第二类科技创新项目镇级资金扶持的,由镇财政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拨付申请单位。
三、其他
1、本意见从2020年1月1日起试行,时间为一年;
2、本实施意见由镇经济发展科负责解释。
附件:庄行镇产业扶持及企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
奉贤区庄行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日
奉贤区庄行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印发
附件1
庄行镇产业扶持及企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 |||
银行账号 | |||
申请项目内容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概况 | |||
经发科初审意见 | |||
镇政府意见 | |||
备注 |
附:1.企业所立项项目的证明材料(证书);2.此表适用于科技创新项目镇级资金扶持。
奉庄府〔2020〕3号关于产业扶持及企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2020)(试行).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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