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庄行镇人民政府关于产业扶持及企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2020) (试行)

发布机构: 奉贤区庄行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05-06

各经济园区、相关部门

一、适用项目及申报要求

(一)区级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配套资金扶持

(适用于区级需镇配套72%的项目,如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小巨人等)

1、企业上年度纳税50万以上或产值2000万元以上;

2、扶持企业上年度缴纳税收中的镇实得部分大于配套资金;

3、年内多次申请扶持的,要求企业上年度缴纳税收镇实得部分大于其年内累计配套资金。

(二)科技创新项目镇级资金扶持

(适用于为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科技水平等扶持项目)

1、企业首次认定高新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2、企业获得股交中心挂牌E板、Q板的给予4万元奖励;

3、扶持企业上年度缴纳税收中的镇实得部分大于配套资金;

4、年内多次申请扶持的,要求企业上年度缴纳税收镇实得部分大于其年内累计配套资金。

二、申报流程

1、申报第一类区级项目的,打印项目申请表提交至镇经济发展科;申报第二类科技创新项目镇级资金扶持的,填写项目申请表(附件1),提交至镇经济发展科汇总。

2、镇经济发展科征询所属园区意见后,报镇领导审批。

3、对于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由所属园区做好解释工作;园区也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科技含量、成长空间等),通过一事一议,向镇政府提出推荐申请。

4、如审批通过,申报第一类区级项目的,准予盖章推荐;申报第二类科技创新项目镇级资金扶持的,由镇财政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拨付申请单位。

三、其他

1、本意见从202011日起试行,时间为一年;

2、本实施意见由镇经济发展科负责解释。

 

附件:庄行镇产业扶持及企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

 

        奉贤区庄行镇人民政府

202042

 

       

                                                             

奉贤区庄行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2日印发 

附件1

庄行镇产业扶持及企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银行账号


申请项目内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概况


经发科初审意见


镇政府意见


备注


附:1.企业所立项项目的证明材料(证书);2.此表适用于科技创新项目镇级资金扶持。

 



奉庄府〔2020〕3号关于产业扶持及企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2020)(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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