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8-02
各外贸企业:
根据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21年度奉贤区“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沪商财﹝2016﹞376号)申报条件的本区外贸企业,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开拓资金支持。我委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为企业代办资金申报工作,请广大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二、申报方式:
首次申请的企业,请先进行网上资质注册并提交相关材料。开拓资金的文件查阅及项目申报管理工作统一使用“商务部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平台(https://zxkt.mofcom.gov.cn)”。
三、申报时间:
2021年度开拓资金项目申报,分两批实施。第一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第二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15日。请各企业及时办理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
请按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准备申报材料(包括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审核表》及附件2《项目申报承诺书》)准备材料,在完成网上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申报材料(合同、发票、付款凭证、护照等带好原件备查)现场提交一份至我委外经外贸科(邮寄、快递等方式不予受理)。各企业应对申请项目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商务部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平台(https://zxkt.mofcom.gov.cn)将原支持方向中的提高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调整为购买海外资信调查等服务与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将增加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培育竞争新优势调整为购买出口信用风险管理等服务与增加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上述支持方向调整后支持内容、支持标准不变。
五、请各申报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证申请项目的真实、合规,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并及时认真配合市商委、市财政局、区经委相关部门对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对违反《实施细则》的申报企业,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将全额收回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予以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又佳联系电话:67187207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房地大厦304室
本通知未涉及事项按《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2021年8月1日
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审核表
2.项目申报承诺书
来源:经委
附件:
附近1-项目申报材料审核表2021.doc |
附件2-企业申报承诺书.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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