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8-02-27
根据《奉贤区中小企业科创活力区建设人才医疗服务政策操作办法(试行)》(奉人社〔2017〕5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奉贤区2017年度中小企业科创活力区建设人才医疗服务政策的申报工作。
一、 申报对象
1、企业领军人才(企业名单见附件1);
2、社会事业领军人才;
3、经区人才办认定对奉贤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特殊高端领军人才(由区人才办一事一议确定)。
注:上述第1-2项所称领军人才的认定标准为:在符合条件的企业内任职的企业董事长、总裁、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等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由企业自主认定);由区人才办认定的入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各类人才计划者(该类人才不受企业条件限制)。
二、服务办法
1、由区人社局制作人才医疗服务蓝卡,凭卡可享受区内指定三所医院(中心医院、中医医院、奉城医院)和市级指定三甲医院(瑞金医院、第六人民医院)就医服务。其中,区内指定医院可提供优先门诊、提前预约、优先住院等服务,市内指定三甲医院可提供门诊、住院特需服务和每年一次健康体检服务。
2、由区人社局为上述人才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若人才在保险有效期内就诊,可在保险条款允许范围内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3、人才医疗服务蓝卡有效期为2年,每一年度分别指定不少于一家市内三甲医院提供服务。蓝卡的发放实行轮候制,每家企业每次享受人才医疗服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仅限1人。
三、申请材料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2、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电子版一寸彩照1张(请在截止日期前发送至邮箱fx7798@126.com,文件名: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
4、企业高管申请人提供本人与申请单位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显示申请单位名称的社保缴费记录、聘书、出资证明等,可选择提供其中一项);
5、入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各类人才计划者提供荣誉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已纳入区人才办管理服务对象的无需再申报);
6、《奉贤区中小企业科创活力区建设人才医疗服务政策申请表》一式两份(产业类申请表见附件2,社会事业类申请表见附件3);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
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27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本年度政策享受资格。
2、申报地点:
申报受理窗口:企业类人才报送至企业所在地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社会事务受理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类人才报送至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报送至区人才中心。
各受理窗口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详情见附件4。
五、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针对的是2017年度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才,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本年度政策享受资格。
2、若申请人细阅申报通知后对本政策相关内容还有不解,可登录区人社局官方网站-办事指南-人才工作一栏查看详细的政策文件(奉人社[2017]56号文件)及政策解读。如需进一步政策咨询,请致电区人社局,电话:67199608。
附件1:2017年度符合批准条件的企业名单
附件2:产业类申请表
附件3:社会事业类申请表
附件4:各受理点名单
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6日
来源:人社局 附件:
附件4:受理点附件.xlsx |
附件3:奉贤中小企业科创活力区建设人才医疗服务政策(社会事业类).docx |
附件2:奉贤区中小企业科创活力区人才医疗服务申请表(产业类).doc |
附件1:2017年度符合批准条件企业名单.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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