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10-08

相关企业:

    根据区税务局下发的《拟科委出具鉴定意见的名单》(附件1),区科委将开展2018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相关企业需按通知内要求进行操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操作流程

    步骤一:纸质材料递交

    请《拟科委出具鉴定意见的名单》内的相关企业递交纸质材料一份至奉贤区科委。材料包括:

    1.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附件2);

    2.企业有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3.研发项目电子清册(附件3,可发Email370593516@qq.com),其中研发项目在技术领域中的类别企业需要填写《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附件4)或《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附件5)中的技术领域,填写至三级技术领域,比如: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新型机械纺织及其他行业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或,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生物/功能性食品。

    步骤二:领取《鉴定意见书》

    区科委将组织专家对非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领域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届时企业根据通知按时领取。

    二、截止时间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至1029

    三、注意事项

    未提交纸质材料的非高新技术企业将取消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资格。

    四、联系方式

    奉贤区科委地址:解放东路919号信息大楼1702室。(温馨提醒:请带好身份证,1楼保安要登记。)

    联系人:蔡敏璐,电话:13916320147Email370593516@qq.com

  

上海市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108日     


来源:科委(信息委)  附件:

附件1:拟科委出具鉴定意见的名单.xlsx
附件2:项目开发计划任务书(参考文本).doc
附件3:研发项目电子清册.xlsx
附件4: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docx
附件5: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doc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上海市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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