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奉贤区科委 发布日期:2018-02-08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加快上海科普事业发展,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上海市科普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开展2018年新增市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符合《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沪科〔2014〕53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的申报要求,选择申报综合性科普场馆、专题性科普场馆或基础性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可根据《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事指南》(沪科〔2016〕500号)(以下简称“办事指南”,附件2)申请认定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人通过“上海网上政务大厅”在线申请。书面申请材料由申请认定市级科普教育基地所依托的法人单位向申请认定市级科普教育基地的所在区递交。在线操作流程参见《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单位申报用户使用手册》(附件3)。网上申报起始时间为2018年2月6日9:00,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16:30。
2.按照属地原则,各区负责审核辖区内的申请材料。在申报时间内,各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明确的申报条件,审核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申请人可以在申请截止日前补正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属于不予受理情形的,各区应不予受理。
3.各区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9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书面申请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各区当场受理申请。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4.各区于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10日,将所收书面材料交市科委。市科委将根据受理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核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作出是否认定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的决定。
5.申请单位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申请书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请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三、联系方式
1.奉贤区接受材料地址和联系电话
地址:南桥镇解放东路919号1705室,电话:67180011 联系人:朱黎
2.市科委接受材料地址: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特此通知。
来源:科委
附件:
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事指南.doc |
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单位申报用户使用手册.pdf |
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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