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奉贤区标准化项目资助申报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3-29

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本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和有效开展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创新、聚焦重点、突出效应”的政策导向作用,根据《奉贤区推进标准化工作项目建设的实施办法》,现开展2018年度奉贤区标准化项目资助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在本区依法注册、税收属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经济效益良好。

3、在规定项目期限内开展的符合我区标准化奖励政策申报类别和要求的项目。

二、申报类别和要求

1、标准制修订项目

(1)国际标准:指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代表我国提出国际标准提案或担任工作组(WG)、项目组(PT)召集人的,由本区工业企业主持或参与制修订的,经ISO、IEC及ISO认可的国际组织发布的标准。    

(2)国家标准:指由本区工业企业承担或参与制修订的,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标准。

(3)行业标准:指由本区工业企业承担或参与制修订的,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标准。

(4)地方标准:指由本区工业企业承担制订的,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的标准。

2、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

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实施的,以促进标准制定与实施为主要内容的示范(试点)项目。

3、申报企业近两年内在环保、安监、市场监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三、项目期限 

原则上指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获得批准的项目。

四、申报材料

12018年奉贤区标准化项目资助申请表(附件1);

2、附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纳税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2017年度纳税总额及无涉税不良记录的证明;

3)企业房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单位人员获得标准化工程师或者标准化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5)申报单位标准化工作情况(2000字左右);

(6)根据申报项目选择提供下列资料(验原件):

一是标准制修订项目:提供标准化国际组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的标准文本(复印件);

二是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提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示范(试点)项目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

7)其他如企业标准化奖项荣誉、标准化项目投入等关材料。

五、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

(1)网上填报时间:2018年3月30日9:00—4月30日17:00(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

(2)线下受理时间:2018年4月20日9:00—5月10日16:00。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2、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奉贤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服务平台”( http://fxcy.67156715.gov.cn)进行在线注册,验证通过后进行专项填报并上传《标准化项目资助奖励申请表》。

(2)线下受理:申报单位需将书面材料经各镇、开发区主管部门初审盖章后报送至奉贤区经委技术进步科。

申报单位将以上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按“申报材料”顺序排列,于左侧装订成册一份(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装入文件袋,将“封面页”贴于文件袋上。

六、联系方式

1、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房地大厦)216室

2、业务咨询:经委技术进步科  孙 欢、朱雯雯67187323

3、技术支持:33565787   周老师15821070867

 

 

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   

 

 

附件:

1、2018年奉贤区标准化项目资助申请表

2、标准化项目资助奖励申报材料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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