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6-12
为促进本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全面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全方位推进“上海服务”品牌建设,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本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8年7月6日前将所需材料(一式三份)连同注册地所在的镇政府或开发区出具的资金配套承诺书(详见附件3)上交区发改委产业规划科。
联系人:王晓霞 陈玥冬 联系电话:37537012
附件:
1、《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府规[2018]5号)
2、《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18-2019年)》
3、资金配套承诺书
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
来源:发改委
附件:
附件3: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配套承诺书.doc |
附件2申报指南.doc |
附件1服务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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