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第一批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机构: 奉贤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申报平台 发布日期:2026-01-06

为促进我区服务业加快发展,现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5〕4号)精神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6-2027年)》要求,组织开展2026年度第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本市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为:

2、支持促进本市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研究。

4、经市政府批准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

申报的项目需在支持范围之内,同时项目单位及申报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2、项目总投资必须为500万元以上。

4、项目单位有引导资金支持但尚未验收的项目,需待项目通过验收后再申报新的项目。项目单位存在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自项目核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6、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奉贤区域内的企业申报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负责受理。

项目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表(网上填写)

3申报单位真实性及信用承诺函(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

5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

7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需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

9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文件(不列入核准范围的项目以及研究、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

11如项目购置设备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辐射、三废排放等)需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13规划类项目需提供有关合同、协议和相关支付凭证

15、国内外行业权威榜单排名及相关荣誉评选等文件、参与“中国品牌日”等节展品牌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17、服务重点“走出去”项目证明文件(如有)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企业先与注册地联系(联系人见附件4),经注册地同意后2026211日(周通过法人一证通在线登录一网通办门户网站https://www.shanghai.gov.cn,选择税收征管关系所在区(奉贤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事项,网上填写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上传的附件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0M,可上传多个文件),系统自动生成申报书后加盖电子签章,完成系统申报;下载并打印项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上海市奉贤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奉贤区望园南路1529中企联合大厦21层)

引导资金采用分类支持的方式。

(二)重点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市、区两级引导资金给予支持。

市级引导资金的支持,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中的设备购置安装、软件开发、技术转让、人员培训、系统集成、设计咨询、研发测试、资质认证等。

(一)级支持

对重点项目,市级引导资金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对于获得市级引导资金支持的重大示范项目和重点项目,本区原则上按照市级支持金额的50%予以配套支持。

联系人:顾燕   李洛瑶     联系电话:6719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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