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第六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传承基地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2-06-30

普文旅发〔2022〕33号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善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沪文广影视规〔2018〕1号),我局于2021年9月起组织开展了第六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传承基地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经项目保护单位申报、专家评审会评议、社会公示、复核审定等程序,最终确定第六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8名,保护传承基地5家,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传承基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精湛技艺,是我国优秀民间民俗文化得以保存和发展的基础。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传承基地开展传习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六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2.第六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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