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陀区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机构: 普陀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11-01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普陀区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2022年10月14日区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


普陀区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及时落实市新一轮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政策,加力巩固全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全力打好经济恢复和重振攻坚战,全力推进稳增长工作,在我区发布的《普陀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十二条措施》《普陀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工作方案》基础上,聚焦助力困难行业、壮大市场主体、稳定经济增长,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小微企业升级发展。对首次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限额以上零售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并保持一定增速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万元。(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相关产业部门)

二、鼓励工业企业升级发展。工业企业年产值在前一年基础上每增加5000万元,奖励10万元。鼓励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对企业实施智能工厂改造的,按项目合同额的20%予以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科委)

三、促进大宗商品交易高质量发展。支持商销企业做大做强,对于达到一定规模和增速的商销企业给予一定奖励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四、支持服务业企业扩大规模。属信息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广告、人力资源等重点服务业领域的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和增速的,经认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委、区文旅局、区人社局)

五、支持生活性服务业恢复发展。优化餐饮、住宿等行业稳岗补贴认定条件,对连锁企业分支机构主营业务为提供餐饮、住宿服务的,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将分支机构纳入一次性稳岗补贴范围。对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免除租金至2022年底。(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商务委、区文旅局、区国资委、区财政局)

六、促进消费市场潜力释放。鼓励重点商圈、电商平台、商业企业积极参与全国首届“国际消费季”暨第三届上海“五五购物节”以及全球新品首发季、 夜生活节、上海旅游节等标杆活动商业促销活动,并配套开展打折让利、优惠叠加等活动,放大10亿元“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乘数效应,着力促进消费回补。支持消费市场创新发展,对具有市场引领性的创新业态、模式及创意活动以及对消费市场增长有突出贡献的企业适当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七、加大普惠金融为企服务力度。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企业融资服务中心,进一步丰富“普会贷·信易贷”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线上融资服务。发挥上海科创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普陀)作用,推动设立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中以创新园、清华国际创新中心等系列科技金融工作站,便利企业就近咨询办理金融业务。加大金融业稳增长力度,对于做出重要贡献的企业和机构给予一定奖励。鼓励引导区内物流、餐饮、零售、文旅等困难行业企业投保疫情防控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文旅局、区金融办)

八、支持区内科技企业发展壮大。完善科技企业梯度培育,建立以科技中小企业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持续稳定通过创新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并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经市级认定的,市、区联动给予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委)

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发布配套实施细则,明确申报流程和办事指南,积极实行免申即享、一键即享、线上办理、精准推送等措施,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估,确保各项政策加快落实落地,高效直达市场主体。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前期出台的《普陀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十二条措施》《普陀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工作方案》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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