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 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10-09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2023年(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上海市普陀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简称“服务云”)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在线填报全年开放,2023年度第四批次截取时间为11月24日。

(二)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导出并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3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不需要等区审核),申报表纸质材料一份,无需佐证材料,于11月24日之前递送至所在地区投促分中心统一受理,左侧两个订书钉装订,须签章(封面、骑缝、真实性声明处盖公章以及法人签字或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申报表可编辑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后扫描版(PDF版)请发至邮箱13917119887@163.com。

(三)高新技术企业简易申报

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二维码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即完成简易申报程序,无需报送纸质材料,但需要根据后续通知,在2024年4月,登录企业服务云完成信息更新网上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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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地区投促分中心应及时登录服务云平台完成线上审核工作,于11月29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及企业申报表报送至普陀区商务委企业服务科,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Word版)请发至邮箱13917119887@163.com。

(五)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三、联系方式

(一)普陀区各地区投促分中心

长寿投促中心(受理范围:长寿路街道、宜川路街道)

联系人:王文革

电  话:13918513218

地  址:花溪路430号

 

长风投促中心(受理范围:长风新村街道)

联系人:杨晓玲

电  话:62237998转3102

地  址:云岭东路89号3楼

 

真如投促中心(受理范围:曹杨新村街道、甘泉路街道、石泉路街道、万里街道、真如镇街道)

联系人:高琪

电  话:22851953

地  址:铜川路568号2楼

 

长征投促中心(受理范围:长征镇)

联系人:朱燕雯

电话:52708981

地址:万镇路180号110室

 

桃浦投促中心(受理范围:桃浦镇)

联系人:仇天宇

电  话:52847137

地  址:武威路789号204室

 

(二)普陀区商务委企业服务科

联系人:王京凤         

电  话:13917119887(微信同号) 52564588-7055

地  址:普陀区铜川路1321号2号楼1011室

(纸质材料请快递寄送,不接受闪送,谢谢配合!)

邮  箱:13917119887@163.com

(三)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创新创业部

联系人:邹莹莹 肖昕暐

电  话:64220833  64225339

邮  箱:cxxzxqy@163.com

(四)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办

联系人:王健豪

电  话:23119342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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