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6-29
普市监质发〔2022〕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普陀区促进质量提升实施意见》及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质量和知识产权工作在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我局编制了《2022年度普陀区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申请指南》,现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9日
2022年度普陀区质量提升扶持资金
申请指南
一、扶持对象
对在普陀区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区域产业导向,支持区域质量和知识产权发展的企业、机构和企业、机构内个人予以重点支持。
重点支持领域包括: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质量奖、质量品牌、质量振兴攻关、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质量人才、专利资助、知识产权示范、商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知识产权托管、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等。
质量项目原则上申请应是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的项目。
知识产权项目原则上受理专利资助对应的发明专利授权日期应是2021年9月16日至2022年6月30日,其他申报的项目应是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被认定的项目(有国家或市级奖励资金的须资金已拨付到位)。
主要分为两大类,具体如下:
(一) 需申报享受扶持资金类
企业根据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享受。
1.质量振兴攻关
对获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成果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机构。
2.质量人才
对获得首席质量官培训证书并获得聘任的个人。
3.专利资助
对获得国内、港澳台地区、PCT国际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机构。
4.商标
(1)对自有商标获“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机构。
(2)对通过马德里协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并被核准注册获得商标专用权的企业、机构。
(3)对获批“上海市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基地”的企业、机构。
5.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对通过质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的企业、机构。
6.知识产权保险
对购买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险的企业、机构。
7.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对实施发明专利转让、许可等交易且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企业、机构。
8.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机构。
(二) 免申即享类
企业无需自行申请,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政府信息共享的方式,自动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通过“一网通办”平台通知到企业。
1.政府质量奖
(1)对获中国质量奖的企业、机构或个人。
(2)对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机构或个人。
(3)对获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机构或个人。
(4)对获上海市质量金奖的企业、机构或个人。
2.质量品牌
(1)对获“上海品牌”认证或再认证的企业、机构。
(2)对获批国家级、市级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的企业、机构。
3.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对获批设立国家级、市级、区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的企业、机构。
4.知识产权示范
(1)对获中国专利奖的企业、机构。
(2)对获上海市知识产权创新奖的企业、机构。
(3)对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园区认定的企业、机构。
(4)对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认定的企业、机构。
(5)对获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园区认定的企业、机构。
(6)对获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试点)单位认定的企业、机构。
(7)对获国家、上海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学校认定的学校。
5.知识产权托管
对获批上海市知识产权托管项目的企业、机构。
6.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
(1)对获批上海市专利导航项目的企业、机构。
(2)对获批上海市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试点项目的企业、机构。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凡依法在本区注册、税务关系落户本区并符合上述重点扶持范围项目的各企业、机构,且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良好。
(二)申报材料
a 各项目均须提交的共性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申报单位信用报告(可登陆“信用中国”首页,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 最上方“信用信息”—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进入主体信息页面后在“重要提示”中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b 根据申报项目需要提供的个性材料
质量项目:
(1)政府质量奖企业:无需材料。
(2)质量品牌项目:无需材料。
(3)质量振兴攻关企业、机构:获奖证书复印件。
(4)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项目:无需材料。
(5)质量人才:首席质量官培训证书复印件、企业首席质量官聘书复印件、企业聘任仪式照片等过程性材料复印件。
所有质量项目企业都需要填报编号为00的《普陀区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申报表》,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表、普陀区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申报表(质量)、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申报汇总表(质量)(共三张表格)。
知识产权项目:
(1)专利资助:《普陀区国内、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资助申请清单》或《普陀区PCT国际发明专利资助申请清单》;国内、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PCT国际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及翻译件复印件;发明专利官方规定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官方收费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知识产权示范:无需材料。
(3)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驰名商标”认定文件复印件;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基地”认定文件复印件。
(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银行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合同、已完成还本付息的证明文件等文件复印件。
(5)知识产权保险: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费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材料复印件;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复印件;专利或商标证书复印件。
(6)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交易合同、银行到账证明及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变更或许可备案证明复印件。
(7)知识产权托管:无需材料。
(8)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无需材料。
(9)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已取得的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费用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所有知识产权项目企业根据不同项目选择填报编号为01-09的《普陀区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申报表》,须加盖公章及财务三排章。
(三) 装订和报送
各项目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按照所需材料顺序,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封面加盖公章),并于左侧装订成册(盖骑缝章)。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质量发展项目材料盖章后PDF电子版请统一报送至邮箱(pt_zlbgs@163.com)
知识产权项目材料盖章后PDF电子版请统一报送至邮箱(ptzscq@163.com)
(四) 咨询电话
质量项目
联 系 人:竺莹 联系电话:52564588转4802
知识产权项目
联 系 人:祝昊 联系电话:56610668转806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1.企业单位向普陀区各投促分中心申报
受理时间:7月1日至7月15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普陀区各投促分中心联系方式见下表:
投促 中心 | 各中心范围划分 | 联系人 | 联系 电话 | 联系 地址 |
长寿投促中心 | 长寿路街道、曹杨新村街道、 宜川路街道 | 黄海荣 | 52920057 | 花溪路430号 |
长风投促中心 | 长风新村街道 | 董 敏 | 62237998-811 | 云岭东路89号 |
真如投促中心 | 甘泉路街道、石泉路街道、 万里街道、真如镇街道 | 高 琪 | 22851953 | 桃浦路130弄100号 |
长征投促中心 | 长征镇 | 倪 琳 | 52586699 | 梅川路1255号北楼8楼 |
桃浦投促中心 | 桃浦镇 | 杨惠敏 | 52847135 | 武威路798号 |
2.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向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申报
受理时间:7月1日至7月15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1321号3号楼803室
联 系 人:竺莹 邮政编码:200333
联系电话:52564588转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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