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1年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11-17

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1年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和评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市经信委通知链接如下:

http://sheitc.sh.gov.cn/xxfw/20211116/a130a4ccd2094123b0da60c962f752cd.html

 

区科委联系人:

普陀区科委科技业科

张凤、李海东  52564588-71503308

地址:铜川路1321号2号楼1111室

 

 

 

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1117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1年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

为落实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发挥产业基地承载产业、集聚资源、服务企业、研发创新的独特优势,加快市信息服务产业基地更好更快发展,结合市级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建设发展实际,现组织开展“2021年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和评估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和评估工作遵循自愿申报、规范认定、动态管理和示范引领的总体原则进行;具体实施按照基地申报和星级评估两个阶段进行:基地申报安排在每年下半年,以产业发展为基础,认定市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基地星级评估每年安排在上半年,对已认定的示范型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评估服务能力,确定市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的星级等次。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

 符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基地。

2.申报类型

申报单位按综合类和特色类两类进行申报,结合基地建设所处时期和目标指标实现进度,阶段性细分为示范型产业基地和培育型产业基地。示范型产业基地是指经过评审,已经达到《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条件》(以下简称“申报条件”)(见附件1)目标指标的基地;培育型产业基地是指经过评审,可以在未来三年内达到“申报条件”中示范型基地的目标指标。

3.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参照“申报条件”进行建设,重点包括基地产业定位、开发规模、产业能级、招商引资等。

4.申报材料

《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5.评审认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根据“申报条件”,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对符合建设指标要求的,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分别认定为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示范型基地和培育型基地。对示范型基地按要求年度评估,在形态建设和业态发展与园区规划差距较大、没有达到建设指标的,给予1年整改期,如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撤销。对到期的培育型基地进行评估,符合要求的认定为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示范型基地,如不符合要求予以撤销。

6.星级评估

 每年上半年按照自愿申报、规范认定的原则,对认定的示范型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进行评估,涉及稳企服务、创新赋能、产业生态、绿色环保、智能智慧、运营管理等方面,评估结果根据综合得分确定星级等次。具体基地评估要求另行通知。

三、支持政策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将对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进行授牌,组织平台和渠道进行宣传;优先支持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国家级相关示范基地和园区;优先支持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推荐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四、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11月2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和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信息服务产业基地促进会

张岚,电话15002184407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黄琳,电话021-23119340

 

附件:

1.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条件

2.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    


  • 相关附件

  • 1.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条件.docx

  • 2.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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