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陀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奖励的通知

发布机构: 普陀区科委 发布日期:2020-08-31

各高新技术企业:

为推进普陀区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支持专业技术人才科技创新,根据《普陀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实施意见》(普人社规范[2018]2号)精神,现开展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由上海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并在普陀区注册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且高新技术企业在2019年的区级税收达到相应要求的(以区税务局核定数为准)。

二、申报时间

2020年8月31日-9月21日。

三、奖励标准

对2019年度区级税收在100万元(含)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给予3万元至48万元奖励,具体如下:

1. 区级税收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万元;

2. 区级税收在200万元(含)至3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

3. 区级税收在300万元(含)至4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8万元;

4. 区级税收在4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2万元;

5. 区级税收在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8万元;

6. 区级税收在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5万元;

7. 区级税收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48万元。

特别说明:

1. 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奖励可不受产业扶持资金限制。

2. 高新技术企业与招商部门、长征镇、桃浦镇签订产业扶持协议,打包享受产业扶持政策的,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奖励,但不再享受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奖励。

四、 申报及奖励程序

1.符合奖励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普陀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奖励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纳税情况说明等。

2. 区科委将会同区税务主管部门等对申请企业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3. 通过审核的材料由区科委报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核小组审定,经区政府审签同意后,对受奖企业管理团队实施奖励。

五、奖励对象

奖励资金应专门用于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和直接从事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报表统计等工作人员的奖励。

六、材料受理与业务咨询

1. 材料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9月21日(工作日上午8:45-11:30、下午2:00-5:00)

2. 材料受理地点:

普陀区科委科技产业科(大渡河路1668号区政府2号楼1111室)

3. 联系人:    宋宇尧      王继平     

4. 联系电话: 52564588-3334、3375  

邮箱:   songyy@shpt.gov.cn

 

附件: 普陀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奖励申报表

 

普陀区科委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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