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普陀区科委 发布日期:2020-04-26
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沪经信软〔2020〕241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区科委联系人:宋宇尧、李海东 52564588-3334、3308
2020年4月26日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沪经信软〔2020〕241号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0〕56号)要求,加速提升产业供给能力,进一步释放内需潜力,助力经济平稳运行,我委拟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工信部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向,面向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从提升产品服务供给、加快模式创新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着力,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和治理经验,推动信息消费健康良性发展。优先考虑在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项目。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行业专家,依据《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公示。
(四)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五)按照组织要求,我委将负责组织本市范围内的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并通过各区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本市推荐项目名单。请意向单位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5月8日下班前报送我委,报送应包括所在区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函、《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纸质版(胶装,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
三、报送方式
联系人:刘文021-23119453
电子邮箱:liuwen@sheitc.sh.gov.cn
材料报送至: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711室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邮编200125
(可在工信部网站下载附件: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22/c7850015/content.html)
附件:1.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实施方案
2.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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