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6-11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建设,支持企业建立和发展企业技术中心,根据《普陀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普商务﹝2016﹞23号),现就组织开展2018年度(第15批)普陀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本区依法注册且税收登记也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上海市和本区产业发展导向。属于当年度《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中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企业,不得申请。
(二)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品牌,具有较完善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体系;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三)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四)企业决策层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明显。
(五)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自申请截止日起前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
(六)认定指标:
1、企业上一年度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2、企业上一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万元,且占上一年度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3、企业上一年度拥有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4、企业上一年度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25人。
二、申报程序
普陀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举的方式。
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关注“普陀企业服务直通车”微信公众号,通过用户中心进行企业认证后,在政企互动菜单中选择“在线申报”并点击《普陀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下载或填报相关附件表格并递交相关电子文本。
在线填报项目时间为:6月19日9:00至7月7日17:00。
书面申报:申报单位在网上预审截止时间之后,在线打印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并按要求装订,在7月14日17:00前报送至“普陀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公室”。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普陀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
(二)普陀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证照;
(四)会计师事务所(B类及以上)出具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五)企业技术中心人员名册(包括:姓名、年龄、学历、职称等);
(六)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真实性的声明。
书面材料受理部门: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材 料 送 达 地址:普陀区北石路631号2号楼七楼0709室
材 料 受 理 时间:7月8日-7月14日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汪凌云
电 话:52564588-7024
邮 箱:wanglingyun@shpt.gov.cn
网上填报技术支持:张晔阳 13817301928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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