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1-0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本市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科研创新投入成本,激发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活力,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和共享水平,普陀区科委配合市科委对本市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中开展上海市科技创新券兑现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8下半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券工作的通知》(沪科〔2018〕413号文)的要求,现就开展2018下半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券兑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兑现申请
1. 中小微企业登录上海市科技创新券平台(kjcxq.sgst.cn)在线填报《上海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提交后打印形成纸质材料。创业团队由所在苗圃统一代填,材料内容与中小微企业相同。
2. 网上集中填报起始时间为2019年1月7日,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7日。
3. 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的企业将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书面材料包括:《上海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以下材料需一并提供:服务合同(无合同的附服务委托单、服务报价单)、服务结果证明(包括检测报告、技术解决方案等)。所有书面申报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不接受以邮寄或者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4.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铜川路1321号普陀区人民政府2号楼1109室。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二、兑现周期
《上海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中的服务项目由系统根据申请单位在上海市科技创新券平台的服务记录生成,此次兑现的服务发生时间周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三、兑现审核
市科委组织开展对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材料的审核。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商业活动,不纳入科技创新券的政策范围。包括:法定认证、自愿性认证、行政许可、强检、计量、资格认定;商检、品控、工程、生产加工销售、影视制作、医学诊断或治疗行为;中介、咨询、培训、创业;服务外包、服务转包;企业用户与服务机构存在关联关系的;描述不清,无法确定具体服务内容的。
四、补贴方式
每个企业或创业团队可兑现额度不超过10万元。符合补贴要求的技术服务金额在5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50%的比例核定;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最高不超过15%的比例核定。
区级补贴资金,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申请咨询电话:52564588转7165(王贻孙)、转7166 (陈建伟)。
特此通知
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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