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10-29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支持本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全面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优化服务环境,加大优质项目、潜力企业孵化力度,根据《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19〕2号)和《普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库管理办法(试行)》(普科委规范〔2019〕1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开展2019年度普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库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运营管理机构的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在普陀区,为创业企业、创业团队提供创新创业服务,具备一定物理空间、管理机构、配套设施,并能提供相应公共服务及基础保障服务的创新创业载体,包含众创空间、新型孵化器、加速器等各类创新孵化载体。
二、入库条件
(一)申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管理单位为在普陀区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营主体,实际运营时间六个月以上,注册资本实缴额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场所作为集中孵化场地,如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3年以上有效租期,能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开放式办公空间及会议、文印等相关服务。
3.科技企业孵化器拥有为创客提供创新创业辅导的专业团队;运营主体管理运作规范,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具有完善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和创业企业(团队)管理制度,有明确的服务对象评估筛选、毕业与退出机制,具有较完善的入孵企业数据统计机制。
4.科技企业孵化器已入驻创业企业、创业团队不少于15个,在孵企业应有30%以上已申请知识产权。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创业企业、创业团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创业企业应在普陀区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新办企业入驻时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引进企业入驻时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创业企业(项目)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培育时间一般不超过48个月。
2.创业企业(项目)应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导向。
(三)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毕业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中至少二条:
1.有自主知识产权;
2.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600万元或者当年营业收入超过400万元;
3.获得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
4.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三、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向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分中心提出申请,同时填报《普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库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二)普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库采取常年受理申报,定期开展评审的形式,评审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区科委另行通知。
(三)由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提交至区科委。区科委将委托上海普陀众创服务中心对申请单位进行材料初审、实地考察,并出具是否准予入库的推荐意见。区科委对申请单位进行复审并决定是否入库。
四、申报材料
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库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上海市普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库申请表、运营管理机构营业执照、运营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场地产权(租赁)证明、在孵及毕业企业情况等。具体材料清单详见《上海市普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库申请表》(附件2)。
五、附则
科技企业孵化器须对申报入库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库资格并录入企业征信平台,两年内不再受理相关申请且取消其申报各类财政性政策补助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区科委科技创新科:侯俊明、张家骥
联系电话:52564588*7190、1318
联系地址: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1楼1108室(区科委科技创新科)
上海普陀众创服务中心:陈侃侃、朱潘妮
联系电话:62883660、62883038?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西康路1255号13楼
各投促分中心联系方式:
投促分中心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长寿投促中心 | 花溪路430号 | 黄海荣 | 52920057 |
长风投促中心 | 云岭东路89号 | 董 敏 | 62237998-811 |
真如投促中心 | 桃浦路130弄100号 | 高 琪 | 22851953 |
长征投促中心 | 万镇路180号 | 倪 琳 | 52707998 |
桃浦投促中心 | 武威路789号 | 陈俊杰 | 62507369 |
附件:1.《普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库管理办法(试行)》(普科委规范〔2019〕1号)
2.《上海市普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库申请表》
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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