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8-1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沪经信企〔2025〕15号)要求,现就普陀区2025年(第三批)创新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及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1、线上申报
申报企业于9月17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简称“服务云”)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线上填报,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完成线上填报后,在线导出由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复核)表》PDF版(见附件1),申报表可编辑电子版(Word或WPS版,不需要盖章)及盖章后扫描版(PDF版申报表及佐证材料)请发至邮箱13917119887@163.com,电子版材料文件名及邮件名称请写明xx公司+创新型。
2、线下纸质材料报送
线上申报完成后,在线导出并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复核)表》PDF版(见附件1),一式一份(不需要佐证材料)于9月17日前报送至普陀区商务委企业服务科。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两个订书钉装订,须签章(首页表头、骑缝、申请表内的真实性声明一栏需要盖公章并且法人签字或签章)齐全并与线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高新技术企业请附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报送时请注意《申报表》上不能出现“草稿”两字,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作放弃申报。
3、落实“全年申报、分批受理”机制,普陀区2025年第三批申报推荐截取受理时间为9月17日,普陀区商务委联合各地区投促中心及相关部门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1、线上申报
申报企业于9月17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简称“服务云”)进行线上填报,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导出由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PDF版(见附件2)。申报表可编辑电子版(Word或WPS版,不需要盖章)及盖章后扫描版(PDF版申报表及佐证材料)请发至邮箱13917119887@163.com,电子版材料文件名及邮件名称请写明xx公司+专精特新。
2、线下纸质材料报送
线上申报完成后,在线导出并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PDF版(见附件2),一式两份(不需要佐证材料)于9月17日前报送至普陀区商务委企业服务科。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两个订书钉装订,须签章(首页表头、骑缝、申请表内的真实性声明一栏需要盖公章并且法人签字或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报送时请注意《申报表》上不能出现“草稿”两字,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作放弃申报。
3、普陀区区级重点导向产业
《2025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中特色化指标内“所属领域是否符合本市产业导向”一栏内的“区级重点导向产业”,请申报企业都要如实填报。普陀区区级重点导向产业包括:(1)智能软件(2)研发服务(3)科技金融(4)生命健康。
4、运行监测报送
申报专精特新的企业需要接受市区两级部门动态管理,开展月度运行监测数据报送工作。新申报企业请登录企业服务云→网上申报→运行监测申报,完成当年1月至申报前一月的数据填报(可能是调查问卷形式),以后每月15-20日,报送上一月度数据。(见附件7,企业服务云运行监测操作手册)
5、落实“全年申报、分批受理”机制,普陀区2025年第三批申报推荐截取受理时间为9月17日,普陀区商务委联合各地区投促中心及相关部门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6、申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先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未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可同批次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
(三)到期资质复核
优质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有效期到期前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
三、联系方式
(一)普陀区商务委企业服务科
联系人:王京凤
电 话:13917119887(微信同号) 52564588-7055
地 址:普陀区铜川路1321号2号楼1011室
邮 箱:13917119887@163.com
(二)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创新创业部
电 话:64220833 64225339
邮 箱:cxxzxqy@163.com
(三)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专精特新部
电 话:64225033-11 64225069
邮 箱:zjtx_sh@163.com
(四)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办
电 话:23119342
附件:
1.2025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含佐证材料清单)
2.2025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含佐证材料清单)
3.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4.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6.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7.企业服务云运行监测操作手册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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