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普陀区2023年度企业技术中心相关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04-02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根据《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3〕3号)精神,现开展2023年度企业技术中心相关政策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普陀区依法设立,无违法违规行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

二、支持标准

1、首次获得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企业产值在1亿元以下的,最高给予30万元的奖励;企业产值在1亿元以上的,最高给予首次获得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企业产值在1亿元以下的,最高给予30万元的奖励;企业产值在1亿元以上的,最高给予50万元的奖励。

2、首次获得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3、通过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企业,分别最高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条件

1、企业首次获得2023年普陀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

定。

2、经普陀区推荐,企业首次获得2023年上海市级企

业技术中心认定。

3、经普陀区推荐,通过2023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

4、经普陀区推荐,通过2023年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

四、申报材料

1、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1-1、1-2、1-3、1-4)。

2、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附件2)。

3、获得认定或评价通过文件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申请首次获得2023年普陀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

定奖励资金的企业,如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且在有效期内,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A4纸打印,其中第1项申请表、第2项信用承诺书需要原件2份,第3、4、5项需要复印件2份,所有材料均加盖公章(不装订)。全套材料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除PDF版外,另需word版一并打包)需发送至邮箱zr1@shpt.gov.cn。

请将《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附件2)扫描成不大于1M的PDF文件,使用法人一证通上传至“信用普陀”,网址:https://www.shpt.gov.cn/xypt/promise/page_xycn.html。

五、申报须知

1、企业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日-4月22日(逾期不受理)。

2、材料递交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签章齐全后按要求递送至区商务委。

联系人:

左老师,52564588-7052(国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陈老师,52564588-7024(区级企业技术中 心)

地   址:

普陀区铜川路1321号2号楼1011室

咨询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法定工作日)

3、结果反馈

区商务委会同区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项目审核通过后,向企业反馈结果。

六、其他事项

1、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事宜,也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向我委举报。

2、同一或类似项目已获得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

3、扶持对象应接受本政策评审小组及相关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扶持对象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行为,经查实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资金并追缴资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根据有关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黑名单。

4、本申报通知由普陀区商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图片


附件

图片

附件1-1:普陀区科技资金申请表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docx附件1-2:普陀区科技资金申请表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docx附件1-3:普陀区科技资金申请表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docx附件1-4:普陀区科技资金申请表(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docx附件2: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docx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