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静安区加强集成创新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机构: 静安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3-09

静营商办〔2023〕1号

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023年静安区加强集成创新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计划》已经区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

            2023年2月27日

 


2023年静安区加强集成创新持续推动

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计划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从事物发展过程、产业发展全链条、企业发展全周期出发,统筹推进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和服务效能提升,以集成创新作为努力方向,以企业获得感、满意度为目标,进一步优化静安区营商环境,用静安的生动实践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区样本。

二、打造突出重点特色的六大“赋能行动”

(一)企业选址赋能行动

继续推进住所标准化登记,扩大“静安标准化住所”“易码办”试点。深化静安投资与服务平台建设,掌握重点楼宇企业入驻信息、楼宇空置信息,建立考核机制。做好楼宇联盟建设,掌握重点楼宇招商招租动态。做好南京西路重点楼宇信息监测工作。

(二)企业办事赋能行动

根据“线上人工帮办”工作要求,做好1分钟响应,力争实现“线上人工帮办”解决率达到90%。持续落实《建立完善帮办制度提高“一网通办”便捷度的工作方案》,建立“区长每周帮办日”制度。以政务智能办系统、智能帮办系统为基础,持续优化完善线上线下办事智能预填、智能预审功能。持续推进智能帮办系统(线上大厅)建设,向功能区、园区等延伸。

(三)企业发展赋能行动

完善“政策e点通”自测系统扩大“静安才管家”影响力,提供更多人才优质服务。充分发挥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单一窗口”优势,为海外人才提供便利服务。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打造企业身边的法律服务体系,从源头上帮助企业提升合规水平。优化企业诉求协调机制,加强服务专员队伍建设,整合社会服务资源,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成“静安企业大脑信息系统”。

(四)企业创新赋能行动

探索引导静安大企业由内部创新走向开放创新,助力跨国企业与科技企业协同创新。配合市科技创业中心做好科技企业信贷服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性融资补贴机制。培育一批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型骨干企业,增强科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国际重大产业技术研发、行业共性技术攻关等,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培育力度。帮助引导企业数字化转型。

(五)工程建设赋能行动

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网办。明确重大工程实行桩基基础发包的范围。在桩基基础工程施工发包中,可根据项目情况将基坑围护内容纳入发包范围。将桩基基础工程施工许可单独发放的措施扩大至各类建筑工程。继续优化区级审批审查中心“前后台”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前台咨询服务质量和后台协调推进效率。充分发挥城投水务入驻区级审批审查中心优势,做好线上线下审批配套服务。

(六)功能区服务集成赋能行动

制定规范化企业服务中心网络3.0版建设标准,以市北功能区企业服务中心为模板,推进功能区规范化企业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功能区服务效能,加强涉企事项帮办代办。加强重点楼宇载体推介。

三、创造有利于全过程发展的经营环境

(七)便利市场准入退出

运用企业登记数字化服务平台,持续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根据全市要求实施企业高频证照变更联办“一件事”,优化证照变更与企业变更登记全程网办系统功能,在企业登记流程中嵌入环境许可告知性提示,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推行歇业备案“一口办理”。

(八)助力经营场所获取

巩固提升一站式施工许可、综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多测合一、验登合一、中介服务等改革成效。落实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6.0要求。在已开展的“一证多验”改革基础上,对工业、研发和公共服务等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单体或局部进行提前验收。在终期验收中落实项目总体经济技术指标及档案资料验收工作。落实规划、土地等领域审批管理“好办”“快办”事项。加强房地产登记信息公开和共享。根据全市要求提供购房资格等信息自助查询服务。落实企业专区当场缴税当场领证或当场领证后续缴税。在土地供应前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和现状调查,通过土地出让征询反馈,在土地供应时将相关信息一并交付用地单位。

(九)扩容市政设施报装

依托区审批审查中心前后台开展水电气网联合报装配套服务,前台提供咨询服务和业务受理,后台统筹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户水电气接入“零负担”政策。及时协调处理水电气网报装投诉。根据全市要求拓展燃气小型标准化接入适用范围。加强不同公用设施管线的共享数据库和地理信息系统数据维护和应用。根据全市要求优化占掘路审批操作流程,推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在低风险区域探索占掘路审批自动备案机制。

(十)创新劳动就业服务

大力推广上海公共招聘平台,引导求职者登录平台登记个人求职信息,开展岗位选择。引导企业登录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公共就业服务全过程使用上海公共招聘平台,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招聘活动、职业指导活动,全面开展对岗推人、对人配岗。落实全市要求深化企业招录员工“一件事”和就业参保登记一体化改革工作要求。完善仲裁案件调处机制,加强争议源头预防。不断提升调解效能,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多方联动,积极预防及稳妥处置集体争议。强化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畅通线上举报渠道,引入律师等专业调解团队,实现线上线下一站式化解矛盾。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系列活动,定期走访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案例解析、行业宣讲,提升服务能级。持续落实好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补贴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权益宣传,做好与商业保险机构的业务衔接、案件调查核实指导,切实履行职业伤害保障事务复核职责。及时更新“静安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政策内容。持续开展“梅园论剑”高端分享活动,开展跨行业交流。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招聘专场,助力大学生就业。加强政府、企业、海外人才服务联盟互动,在人才招聘、宣传推介、创业指导等方面,形成相互促进、相互依存的生态链,让更多海外学子来静安创新创业。

(十一)提升金融服务效能

积极搭建平台,鼓励银行优化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多样化贷款支持。开展“融无限 创未来”企业资本对接路演活动,围绕区内重点产业创新创业企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民间资金投资科技创新、绿色环保等行业。多渠道挖掘区内优质企业资源,丰富上市企业培育库。开展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系列培训活动。充分发挥上市培育专家智库作用,为拟上市企业提供精细化咨询与服务。根据《关于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引导市场主体在申请上市、挂牌等金融场景中开具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每季度举行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贴费等政策宣传活动。发挥产业引导基金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重点产业以及数字经济、大健康、平台经济等新兴领域,促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风险投资、天使基金等投资机构集聚,支持社会化征信机构发展。

(十二)推动国际贸易发展

联合车站海关,开展重点进出口企业AEO政策宣讲,完善培育库。研究推出静安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推进“南西专业服务贸易集聚区”建设。打造优质涉外营商环境,加强对总部政策的宣传和总部项目培育。加强与海关部门合作,推介进口商品第三方采信政策,引导企业主动参与进口服装领域采信管理改革举措。加强与相关协会、贸易促进机构合作,参与或举办洽谈对接、政策解读、投资推介、集中签约等活动,持续扩大进口贸易。依托优质载体和商圈,提升首发活动聚集度,促进进口消费提质扩容。结合静安在进口贸易、消费以及跨境投资等方面的优势,在市级部门指导下,探索创建“扩大优质产品进口示范区”。承接进博会溢出效应。

(十三)落实纳税服务措施

    做好国家和本市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宣传辅导,根据全市部署推动政策落实。加强试点纳税人后续跟踪辅导。落实办税流程改造要求,降低企业办税成本。落实“智能应答+全程互动+问办查评送一体化”的征纳互动服务模式,将智能高效、精准、便捷的互动融入税费服务的全过程。不断完善税费争议解决机制。

(十四)多元化解商业纠纷

进一步加大全流程网上办案推进力度,着力提升电子送达适用率、庭审记录改革适用率等指标。进一步优化繁简分流机制,大力探索小额诉讼程序,切实提升审判质效。提升涉外商事纠纷化解效能。加强对区司法局作为业务指导单位的民非调解组织业务指导,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多元化解决机制,深入推进商务楼宇人民调解。推进解纷“一件事”改革,实现矛盾纠纷“一口申请”

(十五)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优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成立静安区公平竞争委员会。落实《静安区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实施细则》,对相关政策措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三级把关。根据全市部署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根据全市要求加强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做好竞争合规宣传和倡导。持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为市场主体减轻负担。

(十六)优化破产结案程序

加强府院联动,完善破产审判配套制度,提升破产领域公共服务和公共事务办理质效,保障市场主体退出顺畅有序。探索优化破产程序,推进重整、和解等结案方式。

四、营造服务和监管并重的公共体系

(十七)推动政务服务更高效

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化建设,赋能 PC 端、大厅端、移动端、自助端,实现线上线下联动,提升整体服务功能。建设“随申办”企业云静安区旗舰店,加强涉企移动端应用整合,提升为企服务能力。加强企业专属网页建设,构建优化数学模型,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政策符合度测评和政策体检报告。进一步优化企业标签,提供证照到期、免审即享等主动提醒服务,实现精准推送。深化“一业一证”改革,健全行业综合许可和综合监管制度。加强政务服务集成,强化数字化支撑,优化涉企政务服务体验。

(十八)推动政策服务更精准

优化“一网通办”静安频道特色专栏,根据部门反馈,做好“政策汇编”等栏目中各项涉企政策的更新,确保信息及时、有效。根据全市要求落实“企业服务云”信息维护应用工作。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综合窗口,统一受理政策咨询和办理申请。根据市经信委要求,对现有涉企政策进行梳理,清理已过期失效政策,完善企业政策要点知识库,编制发布政策手册系列产品。发动企业家代表、重要企业服务机构参与涉企政策实施效果评估、营商环境建设问卷调查建立健全政策发布、解读、宣传三同步机制。通过讲座、摆摊、视频、动画、折页等多样形式,线上线下融合开展涉企政策宣传解读。

(十九)推动企业服务有温度

加大民营企业总部培育引进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认定。依托中小企业服务专员制度,推动企业服务工作下沉,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配备专属服务人员,实行全方位帮办服务。定期开展服务专员工作例会,升专员服务水平。结合“15分钟政务服务圈”建设,在楼宇、园区、企业服务中心依托自助终端、PC端等设备部署“智能帮办系统”,试点设立“帮办点”。按照全市要求做好服务企业联席会议“三委三局”跨区迁移统筹协调机。开展企业走访,重点协调解决企业需求。强化稳商留商工作即时反馈机制。加强多部门工作衔接,开专员培训提高安商稳商工作效能。

(二十)推动信用管理有力度

强化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受理系统与区信用平台数据交换,无感推送企业信用状况,为各审批单位在告知承诺、容缺办理等业务场景中开展信用监管提供便利。持续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在更多领域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探索信用修复便利举措。持续推广“信易贷”平台,加强各类政策性融资工具集成。在 23个领域试行市场主体线上开具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记录证明,推动“市场主体合规一码通”应用。按照全市政务诚信评价要求,在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依法行政、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建设工程招投标、统计等领域提高诚信行政水平。

(二十一)推动知识产权强保护

加强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子系统应用。结合区域产业特点,为大数据、区块链等新领域、新业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持续发挥商标受理窗口和公共服务网点的服务作用,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发挥维权工作站海外维权作用,探索建立海外维权工作站。加强版权服务宣传、培训和指导,新增版权服务点。贴近企业、聚焦项目,做好版权服务进企业工作,不断增强版权保护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十二)推动证明事项便利办

    深化拓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强化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根据全市要求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范围。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适用对象事先信用核查。加强告知承诺事中事后核查,根据证明事项特点实行分类核查,对无法通过数据共享核查查询相关证明事项信息的,采取上门调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核验。进一步完善虚假承诺信用惩戒机制。

(二十三)推动监管执法提质效

制定实施年度全区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加强智慧监管手段在“双随机”监管中的延伸应用。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状况,科学设置不同的监管措施。根据全市要求和职能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综合运用“双随机”监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互联网+监管、非现场监管、综合联合监管等手段,减少对市场主体不必要干扰。

(二十四)推动法律服务筑底线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推进“智慧公证”建设促进公证利企便民。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融合,深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形成项目化、组团式、互动式的法治服务模式进一步加法治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强化对知识产权、新类型商事、金融案件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事件宣传。加强对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的执行力度,配合市高院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完善涉案企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深化企业合规改革试点。

五、保障措施

(二十五)加强协同配合

坚持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由区领导分工牵头,各部门、各单位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主体责任,各街道、镇、功能区属地责任。细化年度营商环境工作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做到问题有对策、对策有责任、责任有落实。

(二十六)加强督查考核

与企业评价、第三方机构评价等结合,继续用好市营商环境测评结果分析、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区营商环境考核反馈等评价督促方法。发挥营商环境体验官、“12345”涉企专席、企业大走访、基层联系点等沟通渠道作用,加强营商环境问题反馈和解决,提高改革精准度和企业获得感。

(二十七)加强宣传推介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宣传。组织年度营商环境优秀案例评选,选树先进典型,完善评审方式,加大激励力度,将企业需求较大、感受较好的举措总结推广,营造惠企利企便企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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