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商务委《静安区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3-25

静府发〔2021〕4号

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区商务委《静安区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第20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静安区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鼓励支持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在静安设立各类总部,促进总部要素集聚和总部能级提升,加快产业创新转型,推动静安总部经济实现高水平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支持方向

1.强化总部企业集聚。依托静安综合优势,坚持全球视野、国际标准,将静安打造成为聚合全球高端产业要素资源的高能级总部集聚地。

2.聚焦总部能级提升。鼓励、支持、引导总部提升经济能级,培育更多具有亚太区、乃至全球功能的高能级总部,着力提升静安核心竞争力和资源配置半径。

3.丰富总部功能形态。打造多功能复合型总部,引导各类总部企业将结算、销售、投资、研发等核心功能布局静安,发挥产业链乘数效应。

    4.激发总部增能潜力。鼓励总部企业扩大经营结算业务范围,支持新引进总部企业落地静安,确保进一步稳定存量、做大增量,激发总部增能潜力。

    5.完善总部经济体系。强化重点产业引导,汇集总部资源要素,构建静安特色总部经济体系,促进静安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提高区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6.构建总部经济生态。构建总部经济生态,为上海打造“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贡献静安力量,吸引央企、国内头部企业向静安集中,向全国辐射。实施静安“全球服务商计划”,吸引国内外知名专业服务机构与企业加快集聚,努力打造配置全球资源的亚太门户。

二、支持措施

1.加大总部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国家及市级层面的各类金融创新政策在总部企业中优先试点实施,积极拓宽总部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总部企业信贷支持,提升对总部企业的金融综合化服务水平。

2.促进总部投资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进一步贯彻落实扩大对外开放领域和产业的相关政策,落实投资负面清单,促进总部企业拓展业务范围。鼓励总部企业参与贸易便利化试点,协助总部企业在口岸通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等领域提升便利度。

3.优化总部人才扶持政策。支持总部企业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全面落实居住证积分、居转户和直接落户等梯度化人才引进政策。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对总部企业引进的人才在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申请人才公寓等方面提供便利。

4.实施总部专项服务。建立总部服务专员制度,提供“一对一”专员服务模式,对于企业的各类诉求问题,实施首问负责制,24小时内予以快速响应。成立总部经济服务中心,形成支撑市场主体、提供业务拓展、跨界交流平台、对接优势资源的高能级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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