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静安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配套政策细则》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机构: 静安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10-23

各有关企业:

根据《〈静安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配套政策细则》(静科委规〔2018〕1号),即日起启动下列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奖励获得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一)申报条件

1、依法在本区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单位诚信记录良好。

2、获得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二)申报材料

1.静安区配套政策项目申请表》;

2.证明企事业单位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事业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

企业准备好全套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均需加盖公章)。

10月28日、10月29日现场集中受理:

地址:共和新路912号 804室

同时请将《静安区配套政策项目申请表》excel于10月29日前发送到jingankeji2018@163.com。

联系人:曹琼 沈春来

电话:56205028 56205027

二、配套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一)申报条件

1、依法在本区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单位诚信记录良好。

2、申报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时,需经区科委推荐

3、申请单位于2016年、2017年获得市经信委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截止本通知发布日期已验收合格并得到市级支持的全部资金

(二)申报材料

1.静安区配套政策项目申请表》;

2.证明企事业单位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关立项证明,如:项目批文、项目验收证明等;

4.有关拨款证明,如:银行到款凭证或拨款通知、文件;

5.企事业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

企业准备好全套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均需加盖公章)。

10月28日、10月29日现场集中受理:

地址:共和新路912号 804室

同时请将《静安区配套政策项目申请表》excel于10月29日前发送到jingankeji2018@163.com。

联系人:曹琼 沈春来

电话:56205028 56205027

三、注意事项

以上所有项目申请材料,请于规定时间(2019年10月29日)前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办。

 

静安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静安区配套政策项目申请表

 


附件: 静安区配套政策项目申请表.xls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静安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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