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长宁区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关于支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展扶持资金拟扶持企业的公示
发布机构:
上海市长宁区商务委
发布日期:2020-04-03
根据《长宁区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长商务规〔2019〕1号)第十二条和《长宁区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七项,为进一步鼓励并加大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长宁区商务委开展了本次获得“上海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企业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现将长宁区2020年支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展扶持资金企业予以公示,专项资金下达时间根据财政预算资金相关规定执行。
公示日期: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0日
联系人:蔡丹钰 吴芳
联系电话:22050815
传真:22050865
电子邮箱:caidanyu@shcn.gov.cn
wufang1@shcn.gov.cn
2020年《长宁区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关于支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拟扶持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