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11-02
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宁区关于对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促进贸易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长府规〔2018〕3号)以及《长宁区关于对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促进贸易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操作细则》(试行)(长商务发〔2018〕38 号)的精神, 经审核, 三和喜雅达(上海)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获得长宁区鼓励对外贸易发展资金支持。
希望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做好2019年的经贸工作,为区域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1.2019年度长宁区鼓励对外贸易发展资金支持项目表(第三批)
2.2018年度长宁区鼓励对外贸易发展资金支持项目表(第二批)
上海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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