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时尚创意产业相关政策项目管理的公告

发布机构: 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4-15

长宁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时尚创意产业相关政策项目管理的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的与需求

为推进长宁区时尚创意产业政策的落地,进一步优化区域产业发展环境拟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时尚创意产业相关政策的全流程项目管理。通过第三方机构的项目管理,启动各项实施细则的申报执行,优化申报流程,规范评审过程,有效落实时尚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

二、具体委托内容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商务委制定的<长宁区支持时尚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长宁区支持时尚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府201754 号相关内容,长宁区商务委的指导下,第三方机构进行以下工作:

1、申报咨询、材料受理汇总、形式审查

2、开展专家评审及立项工作;

3、项目过程跟踪工作;

4、项目评审验收及绩效评估工作;

5、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三、项目交付成果

按照长宁区商务委的相关要求,在项目管理的各个阶段,分别提供相关汇总材料、专家意见。

四、经费估算方案

请意向机构综合考虑场地投入、人员配置、时间进度、材料印刷等,提供合理的项目管理经费报价和项目执行的人员配置等方案

五、申报条件

1、机构应具有项目化管理的能力。

2、具有与政府部门合作进行项目化管理合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3、机构需在项目执行时间内按照长宁区商务委提出的相关要求完成委托内容。

请有向的机构422日之前与长宁区商务委联系系人:张蓓 联系电话:22050885

 

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20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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