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相关政策项目管理的公告

发布机构: 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4-10

长宁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民营中小企业相关政策项目管理的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的与需求
    促进长宁区民营与中小企业的发展,进一步优化区域
企业发展环境现拟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民营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全流程项目管理通过第三方机构的项目管理,
启动各项实施细则的申报执行优化申报流程,规范评审过
程,有效落实民营中小企业专项扶持政策。
二、具体委托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长宁区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商务规〔20191号)和关于印发<长宁区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长商务201940号)相关内容,在长宁区商务委的指导下,第三方机构进行以下工作:
1.申报咨询、材料受理汇总、形式审查;
2.开展专家评审及立项工作;
3.项目过程跟踪工作;
4.项目评审验收及绩效评估工作;
5.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三、项目交付成果
    按照长宁区商务委的相关要求在项目管理的各个阶段,分别提供相关汇总材料、专家意见。
四、经费估算方案
    请意向机构综合考虑场地投入、人员配置、时间进度、材料印刷等,提供合理的项目管理经费报价和项目执行的人
员配置等方案。
五、申报条件
1.意向机构应具有项目化管理的能力 。
2.具有与政府部门合作进行项目化管理合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3.意向机构需在项目执行时间内按照长宁区商务委提出的相关要求完成委托内容。

    请有意向的机构于 417日之前与长宁区商务委联系,联系人: 奚山 联系电话: 22050824

 

         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202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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