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长宁区专利工作重点培育企业的通知

发布机构: 长宁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8-12-26

各有关单位:

2018年长宁区专利工作重点培育企业申报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长宁区,诚信记录良好的企事业单位;

2、经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和示范单位”的,或经区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长宁区知识产权重点培育企业”的,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成立满一年,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近三年年均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2%;

2、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件或实用新型专利10件及以上,三年内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总量不少于5件;

3、企业有较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专利工作管理机制完善,并有专人负责专利工作; 

注:第1条和第2条,企业成立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照实际年份计算。

三、申报材料

1、长宁区专利工作重点培育企业申请表(附件);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以及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或研发费加计扣除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照实际年份提交);

4、专利清单、授权证书和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上年度专利工作总结、专利工作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以及专利工作宣传和培训等其他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方式

1、所有纸质材料(含申请表与附件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后报区科委(知识产权局);

2、经区科委(知识产权局)受理初审后,组织专家答辩、评审;

3、由相关委办联合会商通过后,由区财政统一拨付资助资金。

五、政策内容

经认定的长宁区专利工作重点培育企业,给予扶持资金10万元。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

2、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52388296

地址:宣化路288号101室


 

长宁区知识产权局

2018年12月25日

备注:相关表格下载请见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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