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1-28

长发改20195



关于开展2019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9年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申报工作已开始,请符合相关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单位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8〕5号)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18-2019年)》(沪发改服务〔2018〕13号)的规定和要求,完成项目申报。
   请项目单位将填写好的项目申请表、基本信息表及其他所需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2月25日前报送至第三方管理机构:方闻涛老师处,并将项目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tanghm@shcn.gov.cn

 

联系人: 唐老师、曾老师 22051120

第三方管理机构:方老师 18616717973

材料接收地点:华山路1076号2号楼203室 

 

附件:

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8〕5号)

2《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18-2019年)》(沪发改服务〔2018〕13号)

 

 


 

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24


 

 

 

 

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124印发



 

 

附件下载

附件1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pdf

附件2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至2019年.doc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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