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长宁区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关于支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申报的通知
发布机构:
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3-04
各企业:
为进一步鼓励并加大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同时,在疫情期间给予长宁优质电商企业支持与信心,区商务委计划提前启动关于支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展的扶持资金2020年的申报及兑付工作,请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参照附件《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尽快准备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区商务委,具体受理时间及地址如下:
受理时间: 2020年3月4日至3月1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受理地址:长宁区长宁路599号区政府机关大厦815室(疫情期间可接受顺丰快递,但需提前告知)
受理电话:22050815 联系人: 吴芳
特此通知。
附件:
1.《长宁区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关于支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的申报指南(2020年)
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2020年3月4日
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