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徐汇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2-08
徐府发〔2023〕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经研究,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同意区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的第十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5项,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徐汇区历史积淀深厚、文化资源丰富。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优秀文化、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部门、各街道、华泾镇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精神和有关要求,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巩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依法保护,全面落实法定职责;坚持守正创新,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内涵,弘扬其当代价值。
特此通知
附件:第十五批徐汇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2023年2月3日
附件
第十五批徐汇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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