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区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制订的《关于建设人工智能发展新高地+打造徐汇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机构: 徐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11-28

徐府办发〔2018〕22号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区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制订的《关于建设人工智能发展新高地

打造徐汇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各有关单位:

  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商务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制订的《关于建设人工智能发展新高地打造徐汇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的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8年11月25日


关于建设人工智能发展新高地

打造徐汇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的实施办法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为积极承接2018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的溢出效应,深入贯彻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积极落实《关于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7〕66号)和《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沪经信技〔2018〕569号),进一步推进《徐汇区关于建设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的实施意见》(徐府办发〔2017〕36号)的落实落地,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明确总体要求,打造人工智能发展强引擎

  1.勇当人工智能发展“领头羊”。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系统布局,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超强力度开展一批关键技术领域的协同创新,培育壮大一批领军企业,推出一批国际化的示范应用场景,集聚一批高端科技人才,力争人工智能总体技术与产业发展水平全国领先,逐步与国际先进水平同步,将徐汇打造成为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产业磁力场和应用示范田,基本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发展新高地。

  2.深化“一核一极一带”空间布局。“一核”即徐家汇-枫林创新核,依托交大、复旦、中科院等院校研发优势,建设人工智能源头创新策源地;“一极”即徐汇滨江创新极,突出水岸生态、艺术人文与智能体验相结合,加速推动西岸成为上海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打造国家人工智能高地新地标;“一带”即地铁15号线串联起漕河泾到紫竹的国家级人工智能创新带,加强徐汇滨江、漕河泾、闵行紫竹区域产业联动,建设国家级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

  3.实施人工智能发展“T计划”。“双T目标”(Top&Tomorrow),即面向高端,引领未来;“双T支撑”(Tech&Talent),即强化技术创新和人才汇聚;“双T载体”(Tower&Town),即推动上海西岸国际人工智能中心、北杨人工智能小镇等载体建设,加快形成匹配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需求的制度、人才、资本以及载体支撑。

  二、加强协同创新,打造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

  4.支持前沿基础研究。支持高等院所和企业开展类脑智能、人机混合增强智能等前沿理论研究,鼓励设立人工智能研究院或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支持开展国际人工智能研发合作,促进跨学科、跨领域的前沿基础理论创新研究。

  5.鼓励应用技术创新。支持开展基础芯片、通用操作系统、核心算法及智能传感器等应用技术研发,推动智能医疗、智能安防、智能芯片设计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优先支持国家亟需、能填补国内空白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经认定,可给予落地项目建设单位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且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补贴。

  6.支持产业技术联盟及开放平台建设。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科研院所以及行业用户联合成立人工智能创新联盟,鼓励共性技术平台、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与开放,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提升行业整体创新效率。支持探索建立人工智能国际标准、国家和行业标准。

  7.支持专业化众创空间发展。发挥徐汇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引领作用,支持龙头企业、投资机构、专业团队等主体投资建立人工智能领域的专业化众创空间,打造高水平的众创空间品牌。支持开展人工智能主题活动,鼓励各类主体举办人工智能创新大赛、成果展示交流、科普宣传活动等,推动纳入双创活动周,营造创新活跃的发展氛围。

  三、释放集聚效应,打造人工智能产业磁力场

  8.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围绕“一核一极一带”,构建“U型布局、多域联动、整体协同”的发展格局,推动漕开发、滨江、华泾、徐汇中城、枫林等重点区域,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联动发展,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形成强有力的空间支撑。

  9.加速重点产业载体建设。加快以国际人工智能中心(AI Tower)为核心的西岸智慧谷建设,汇聚全球人工智能顶尖企业及科研机构,打造人工智能产业集聚成长空间,形成集总部办公、国际交流、示范应用、展示体验、孵化转化为一体的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高地,投入使用不少于100万平方米的载体空间用于企业集聚。加快以北杨人工智能小镇(AI Town)为重点的南部地区开发,构建功能复合的街区型组团,打造生态活力带、综合服务带、初创企业定制空间等多种功能区块,以社会租赁、教育、交通、社区配套等多元功能助力产业发展,规划建设不少于100万平方米的载体空间用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10.推动重点产业发展。优先支持智能软件、智能机器人、智能装备、智能检测等人工智能产品开发。大力扶持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数字创意、生态环保、汽车等重点领域应用智能技术,提升产业能级。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和智能装备应用,加快发展面向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的生产性服务业,提供智能系统与平台的方案设计和综合集成服务等。

  11.推动重点企业壮大。支持拥有核心技术和行业显示度的企业加强产业布局,不断发展壮大。支持市场占有率高、应用落地快的企业提升产品能级,增强辐射带动能力。鼓励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引进和培育一批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

  四、加快场景塑造,打造人工智能应用示范田

  12.推动开展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建设。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参与“智能上海”行动建设,聚焦智慧政务、智慧综治、智慧交通(出行)、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环保、智慧文旅、智慧楼宇、智慧养老、智慧商圈、智慧社区、智慧园区等十二个重点领域,推动医院、学校、图书馆、道路、停车场、水质监测、养老机构、会展会场、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建设具有示范性的应用场景,每年开放不少于20个应用场景项目。

  13.鼓励开展应用场景创新项目建设。鼓励区域单位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应用场景创新项目建设,提高管理能力、生产效能和服务水平。对创新突破的,且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力的,经认定,可对涉及人工智能技术投资部分给予政策支持。

  14.推动开展应用场景融合示范项目建设。选择人工智能产业基础较好,条件较为成熟的重点区域及场所,集中打造应用场景示范展示地。支持在漕河泾开发区、徐汇滨江、枫林和华泾等产业布局明确、与科技前沿接轨的、与生产生活场景紧密结合的重点区域打造标杆性融合应用场景项目,率先应用5G网络、新型城域物联专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推广应用,打造徐汇的“智慧街区”,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智慧应用、产业空间融合发展。

  15.加快推动数据开放共享和归集应用。率先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制定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清单,依法有序向人工智能企业开放重点领域数据信息。率先推进区大数据资源分平台建设,实现市区联合部署。落实《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探索重点领域开放数据的制度建设和机制保障。建设大数据治理创新实验室,推进徐汇城区数据化治理实验智能化、精准化、个性化。

  16.充分发挥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溢出效应。积极推动人工智能体验互动、集中展示项目落地,打造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嘉年华”品牌,构建人工智能应用体验的“未来公园”。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举办人工智能细分领域的专业论坛、讲座、创新创业活动等。

  五、强化资本支撑,打造人工智能金融助推器

  17.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基金。统筹用好各类专项资金,鼓励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等社会资本加大对人工智能领域的投资力度,每年在区域内设立的人工智能及相关领域的投资基金不少于5个,在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中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

  18.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个性化服务。发挥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等机构,创新服务方式,推出一批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产品,降低人工智能企业融资门槛。

  19.支持人工智能企业上市。借助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人工智能及相关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建立人工智能拟上市企业资源库,提供上市基础培训、专家路演会诊、金融资源对接、合规审核等全流程配套上市服务。对上市的人工智能企业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20.鼓励企业参与多种形式投资并购。积极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发展壮大,支持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等多种形式开展投资并购。

  六、积极引才聚智,打造人工智能人才汇聚地

  21.设立人工智能人才库。设立徐汇区人工智能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和评估人工智能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组织开展战略问题研究和重大决策咨询。建立全球人工智能高端人才数据库,形成重大人工智能项目与人才引进联动机制,预先规划、提前联络,提升高端人才引进的成功率。

  22.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推动高层次人才汇集,人工智能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以及优秀青年人才纳入“光启人才”计划。人工智能发展亟需的国内外顶尖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纳入“高峰人才”计划,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23.加大人才培养培训力度。鼓励高校院所提高对人工智能的关注度,支持开设人工智能相关课程,设立人工智能创新学院、人才实训基地。鼓励高校院所与企业合作,搭建人才培养合作平台,为相关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打通从人才培养到实际应用的链条。

  24.做好人才配套保障服务。对人工智能及相关领域高层次人才在住房保障、看病就医、子女入学、商事服务、出入境等方面提供便利。搭建社会租赁住房供需平台,优先满足人工智能领域人才住房需求的社会租赁住房每年提供不少于1500套。

  七、凝聚各方力量,打造人工智能发展保障网

  25.强化知识产权服务。进一步强化人工智能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加强重点技术和应用领域核心专利培育,推动人工智能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促进人工智能新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在图像识别、自动驾驶、智能机器人等重点领域建立知识产权的合作平台,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专利协同运用。

  26.探索人工智能技术运用管理机制。鼓励人工智能相关法律、伦理、安全和社会问题等研究,加强人工智能发展的潜在风险研判和防范,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管理机制,推动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发展。

  27.优化人工智能发展环境。加强与人工智能企业的沟通对接,着重解决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推动人工智能相关优惠政策落地,抓紧落实国家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用好用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激励创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28.建立整体推进机制。加大对人工智能发展的统筹,着力打通人工智能发展过程中的体制机制壁垒,推动信息、技术、人才的自由流动。加强产业发展情况评估,及时修订相关政策,提升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徐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徐汇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徐汇区商务委员会

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汇区财政局

   2018年11月13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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