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徐汇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空间产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机构: 徐汇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3-07-14

为促进徐汇区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完善文化创意产业服务平台建设,聚焦区域内文化创意产业载体,支持徐汇区文创产业集聚区创新发展,现制定《2023年度徐汇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空间产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相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范围

支持区域内经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空间等载体,打造产业特色鲜明、集聚作用突出的产业载体和服务平台,提供项目孵化、资源对接、政策宣讲、活动组织等服务,开展招商稳商工作,促进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方向

对载体内截至2023年7月31日已入驻企业情况、招商情况、公共服务情况等综合评估,综合考察载体的出租率、属地率、文创企业聚集度、单位面积产出、运营服务品质、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一次性拨付扶持资金。

三、申报材料

1、《2023年度徐汇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空间产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请表》及附件;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

4、业主单位申报应提供楼宇、空间房地产权证;运营管理单位申报应提供与楼宇、空间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和业主的房地产权证;

5、申报单位2022年度税控财务报表(通过“上海市网上电子报税企业端软件”即eTax@SH,生成并打印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报表),新设单位(2023年1月1日后注册的)需提供最新的税控财务报表;

6、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

7、反映申报单位及项目品质的其他材料,如服务内容介绍、活动清单与现场照片、相关宣传报道、防疫工作情况等材料。

以上材料除《申请表》为原件,其他材料均为复印件。

四、申报受理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

2、受理地址: 云锦路700号西岸智塔西塔31楼

3、申报时须提交书面材料一式六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纸质材料为封面,按《申报指南》第三条罗列所需申报材料的顺序,于左侧胶装成册。材料封面盖申报单位公章,申请单位意见栏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整本书面材料加盖骑缝章。

申报时须提交电子版材料一份,电子版材料须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包含全部附件。

项目材料过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不退还。

五、评估监管

申报主体应具备相应的项目执行能力和资质,建筑、消防、安全、防疫与卫生、节能环保、历史建筑保护等应符合相关规定,有关手续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纳税,会计核算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主体应严格按照本《申报指南》的内容进行项目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如有虚假申报,经查实后申报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三年内不得申请专项资金或参与专项资金申报,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已获得同一年度其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六、咨询方式

(一)申报工作详情可点击徐汇区政府网站(https://www.xuhui.gov.cn/wenhuaju/)查看,或关注“徐汇文创”微信公众号获取。

(二)有关申报事宜可咨询:

徐汇区文旅局产业发展科,高老师,18939941319;

孔老师,13611777816;

盛老师,13735781280。

八、解释部门

本《申报指南》由徐汇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徐汇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7月1日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徐汇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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