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汇区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徐汇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3-13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44号)要求,现开展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年受理企业注册,2020年10月20日前受理本年度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请有关企业即日起登录服务平台进行操作以便及时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编号当年有效。

二、评价指标

(一)申报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指标:

1、企业为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符合以上第1~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评价流程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全程网上操作,无需送交书面材料。企业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网址:www.innofund.gov.cn)在线申报。

(一)企业注册登记

1、企业申请注册

企业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用户名进行注册,在线填报《企业注册登记表》,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注册登记承诺书》,并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上传。注册信息中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与营业执照一致,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人手机及电子邮箱应确保本人正常使用。

2、注册信息核对

区科委对《企业注册登记表》及上传相关文档进行形式审查,结果以邮件或短信形式通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联系人。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企业可补正后再次提交。

(二)企业自主评价

1、信息填报

注册成功的企业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表中数据需要提供2019年度相关数据,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保密信息。

2、企业自评

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信息表》,并应同时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首页原件。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三)形式审查

区科委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进行形式审核。信息审核通过的,系统提交至上海市科委科技管理部门。信息审核未通过的,系统通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联系人进行补正。企业补正后再次提交,视同第一次填报。

(四)名单公示

市科委对信息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汇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区科委。市科委汇总拟入库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在服务平台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公告办理批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

(五)入库公告

公示无异议的,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企业可通过系统查询。公示有异议的,将进行核实处理。

(六)年度更新

1、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实行年度动态管理,登记编号当年有效。企业应按年度进行信息更新,从而取得新年度编号。

2、入库企业应在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通过评价系统主动更新,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取得新年度入库登记编号。

参与企业应重视年度更新工作,以便能够及时享受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七)结果送达

事项办理进展信息及结果信息将通过在线进度查询、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申请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佳  64382886

 


附:《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3月12日

                                   

相关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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