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张江高新区徐汇园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徐汇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3-0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全国科普等十一项统计制度的函》(国统制〔2018〕196)、《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200号)和上海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张江高新区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沪张江高新管委〔2020〕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张江高新区徐汇园火炬统计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对象

火炬统计调查对象为上海市张江高新区徐汇园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和机构。

二、调查内容及报送要求

相关单位通过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门户网(http://www.zjsfq.gov.cn/)中火炬计划统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企业、创业风投机构分别填写《企业统计报表》和《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报表》。填报后,待分园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相关单位将领导签字盖章后纸质报表作为附件上传系统,其中营业收入2亿元(含)以上的企业,同时向所在子园区管理机构或直接向分园管理机构提交一份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

三、填报时间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0年4月10日;

书面材料递交时间:2020年4月11日至2020年4月20日。

书面材料递交地点: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南宁路969号)1号楼1楼法人事项办理厅(A厅)科委后台(可通过快递方式递交)。

四、分园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陈昌

地址:漕溪北路336号1号楼615室

电话:64382886

五、 火炬统计填报注意事项

1、用户名为企业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为666666,如有字母请用大写。

2、数据校验: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要求,对填报数据实施校验。企业填报过程中,校验显示“错误”的信息,需修改后方能提交;显示“警告”的信息,需说明原因。所有错误校验通过才能提交成功。

3、技术支持:企业在填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请尽量截屏后发送邮件到:zjsfqtorch@126.com。工作人员会尽快回复。

4、其他事项:

(1)所有填报数据取整不保留小数;

(2)经济数据单位是“千元”,不是“元”也不是“万元”;

(3)科技项目概况表需填写企业全部科技项目;

(4)美元汇率:6.8985;

(5)行业代码要确保填写准确;

(6)QC41综合能源消费量单位为:吨标准煤,填写范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产值大于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或者能耗大于等于1万吨标准煤的非工业企业。其余企业不用填写。

六、 备注

1、对未完成2019年度火炬统计工作的相关企业主体,在2020年张江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申报过程中,原则上将不予推荐。对已获得张江专项发展资金立项、尚未完成验收的企业主体,必须完成2019年度火炬统计工作,否则原则上将不予通过验收。

2、经国家认定的2017、2018、2019年度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统计系统填报,不必在张江系统中重复填报。科技部火炬中心统计系统网址:https:// chinatorch.gov.cn。

                                                    

徐汇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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